四川省自贡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李杨发言。光明网记者 孙佳涵摄
光明网讯 4月28日上午,由光明网主办的“2015检法系统新媒体应用评选”活动颁奖仪式暨研讨交流会在光明日报社举行,四川省自贡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李杨发言。
发言全文如下:
司法实践中,查办渎职犯罪存在“发现难、查证难、处理难、阻力大”的“三难一大”问题。自贡市检察机关充分运用“互联网+”思维破解“三难一大”问题。通过新媒体加大宣传获取举报线索,争取舆论支持减小查办阻力,获取公民自媒体信息支持办案证据。2014年,自贡市检察机关立案查办的路政系统行政执法人员滥用职权、受贿,违规放行超限超载车辆,导致国家罚没款损失上千万元窝案,共立案9件12人,均为大案。案件从线索收集到立案查办、侦查终结、审判均得到了新媒体的有力支撑,是我们运用新媒体查办案件的一个范例。
一、通过新媒体获取线索、支持办案证据
一是本院的门户网站检察长信箱、网上举报平台。我们门户网站检察长信箱、网上举报平台,多次收到对路政执法人员的反映、举报。
二是微信微博等公众媒体。首先从四川公安交警网官方微博获知,“发生在成自泸高速公路上的‘12.8’重大交通事故造成16车相撞,7人死亡,23人受伤”,罪魁祸首就是一台严重超限超载的拖挂车。同时,我们从“自贡在线论坛”上获知,网友上传了大量超限超载车辆上路行驶的照片、视频,举报自贡有一个被称为“车串串”(即中间人)的群体,向车主收取“带路费”,行贿路政执法人员,从而使超限超载货车违规上路行驶逃避处罚。这些信息不仅仅是线索,也为后来侦查取证提供了极大的帮助。
三是党委、政府等主流新媒体平台。2014年,四川省委、省政府在官方网站、微信、微博上发布信息,在全省组织开展“货运车辆超限超载专项整治活动”。
通过综合分析以上三大渠道的新媒体线索发现,违规放行超限超载车辆背后很可能存在路政执法人员渎职犯罪和受贿犯罪行为。
二、通过新媒体清除办案阻力
针对部分人认为打击超限超载车辆对本地企业货物流通有影响,不能充分认识对道路交通安全的极端危害性,采取种种方法阻扰办案这一情况,我们在侦查、起诉、审判过程中,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微博与网友互动,阐明超限超载对道路交通安全的危害,占领舆论阵地,把握话语权,得到了广大群众的支持和认可。同时,新华网、凤凰网和新浪网等主流媒体对该案进行了报道,在网络上引起了巨大反响,浏览量达到了上万余次,大量网友为检察机关查办超限超载背后的渎职犯罪留言、点赞。2015年两会期间,此案件作为自贡市人民检察院的精品案例在门户网站和“两微一端”进行广泛宣传,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纷纷点赞。反对的声音没有了,查办的阻力也消失了。
我们认为,新媒体的运用并非单纯的宣传,是可以为最基础的检察执法办案服务的。最后,我们与多个新媒体共同协作,对该案件的经验做法进行了多层次、广范围的宣传,被省院、兄弟市州检察院新媒体转载,进一步增强了案件影响力。
记者致电鹿邑县公安局法制室樊警官了解情况,对方表示目前正在落实有关工作,县公安局正在向财政部门申请赔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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