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法委宣教室副主任邹小龙为天津市人民检察院代表颁奖。孙佳涵摄
光明网讯 4月28日上午,由光明网主办的“2015检法系统新媒体应用评选”活动颁奖仪式暨研讨交流会在光明日报社举行,中央政法委宣教室副主任邹小龙为天津市人民检察院代表颁奖。
全文如下:
借力新媒体提升检察新效能
拓宽新途径传递法治正能量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仁,大家好!
新媒体的出现给检察工作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近年来,我院在天津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主动适应新媒体环境,不断提高运用新媒体拓展检察职能、创新服务方式、推介检察的能力,努力构建“阳光检察”新平台,传递检察正能量、好声音,提升检察工作的亲和力、影响力,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和成效。
一、 运用“两微一端”,传播检察正能量
我院根据市院的统一部署,开通了“津北检察”官方微博、微信和APP客户端,以“微视角·大平台”为工作理念,发挥微平台媒体传播速度快、媒体受众广的优势,及时发布检察要闻、工作动态、先进人物、检察文化等内容,广泛宣传检察工作创新、队伍建设的新成效,展示新时期检察官干事创业的检察风采、爱岗敬业的职业精神,传播检察正能量、好声音。
二、突出职能特色,打造检察服务新平台
积极探索借助新媒体平台拓展检察职能、创新服务方式的有效途径,先后开通了“未检阳光”、“河北案管”、“河北区人民检察院举报中心”和“津北预防”等四个职能微信公众平台,增设诉求受理、在线咨询、法律解答等互动服务功能,着力打造“指尖上的检察院”。如案管部门通过“河北案管”微预约平台,受理律师预约案件信息查询、案卷查阅、要求听取意见等申请,为律师依法执业提供更加便捷的人性化服务,在律师界树立了良好口碑。“未检阳光”官方微信,设置“照耀阳光”、“知情析势”、“真心话语”板块,面向广大青少年宣讲法律知识,为青少年健康成长答疑释惑、指点迷津。截至目前,“未检阳光”关注的微友达千余人,推送图文信息199期,在线解答法律咨询百余人。此次参评获奖的案例,就是我院未检科在办案中,运用“未检阳光”微信这一载体,对一名附条件不起诉的外地涉案未成年人,探索开展异地跟踪帮教的一个成功案例。在为时半年的帮教考察期间,未检干警用实时微信交流代替了程序化的召回谈话,用灵活的兴趣阅读代替了刻板的法律宣教,用指尖传递的“真心话语”代替面对面谈心辅导。通过这种“跨越时空”的贴身帮教方式,成功完成了异地帮教考察,为罪错未成年人开辟了一条温暖的回归之路。
三、丰富形式载体,讲述检察好故事
我院注重推出形式多样、通俗易懂的新媒体作品,宣传检察职能,展示检察风采。自行设计制作的“H5页面”动漫作品《老何小北“画”反贪》,以一对反贪师徒的工作生活为引子,生动再现了检察机关依法规范查办职务犯罪的过程和细节,让神秘的反贪工作形象地呈现在公众面前,荣获了首届检察新媒体创意大赛“基层创意奖”。《昊儿的未检阳光》以我院自行设计发布的河北未检LOGO人物“昊儿”为角色,以真实案件为蓝本,图文并茂地讲述运用特色未检机制办案的全过程,加深了人们对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的了解,也起到了普法、警示作用。该作品荣获全国“H5讲述‘六五’普法”新媒体创意大赛二等奖。我院自编自导自演的预防职务犯罪微电影《渔之欲》,在全国法治漫画动画微电影作品征集活动中,荣获全国“普法公益宣传片奖”。
我院将不断学习各地同仁的先进经验,充分提高新媒体运用能力,不断深化检务公开,增强司法服务亲和力,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记者致电鹿邑县公安局法制室樊警官了解情况,对方表示目前正在落实有关工作,县公安局正在向财政部门申请赔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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