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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美学和艺术理论发展

2017-06-06 13:39 来源:文艺报 
2017-06-06 13:39:23来源:文艺报作者:责任编辑:贺梓秋

  作者:梁玉水

  吉林大学文学院审美认知理论研究所于2011年9月15日至18日在吉林省延吉市召开了“艺术与认知美学理论学术研讨会”,来自全国各地专家学者20多人参加了研讨会。

  吉林大学李志宏首先做了《〈认知美学原理〉主要论点简述》的发言。认为,美学研究应以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为指导,将人文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相结合,走科学化的研究道路。所有“美的事物”原本都是一般的事物。其转化的过程和机制是:如果事物于人有利,就会在人的知觉结构中刻画出同愉悦情感相连接的形式知觉模式;以此为前提,人处于非利害状态时,一当知觉到与形式知觉模式相契合的事物形式,就会直觉地产生愉悦性的情感体验;这种情感体验被称为“美感”,引起美感的事物就被称为“美的事物”。这是美的事物得以形成的基本过程和缘由,也是对“美由何而来”问题的科学回答。具体的审美活动都要依赖审美个体的审美眼光,审美眼光由形式知觉模式所构成;形式知觉模式在主体头脑中的已然存在是审美的必备条件。形式知觉模式形成过程中同事物有利性的联系,构成了审美的功利基础。文艺作品中含有社会功利价值的内容也是文艺审美性的构成因素;排斥社会功利价值,只把艺术表现形式及共同人性当做审美性构成因素的理论观点是片面而不正确的。

  与会专家认为,《认知美学原理》一书提出了“认知科学与美学”研究领域的中国话语理论,使得这一领域中的中西审美文化交流不再失语,这种坚持科学化方向的研究思路具有启发意义;同时,需要处理好几个关系:与马克思主义反映论的关系、与认识论美学的关系,与其他美学流派特别是与当代中国各美学学派的关系。如果这些问题解决得好,将会作为一个学科的推进,为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和反映论提供有益的、实在的研究。对审美机制的揭示需要及时更新认知科学研究成果,获得数据和科学支撑。要能够有理论上的指导和解释效力;以事实、数据说服人。在研究中要注重定性研究和定量研究的辩证关系,清晰地把握和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统一的研究思路。在用科学方法解决人文问题时,要有一个限度,不能把复杂的精神现象简单化,不能忘记美学史的观念和纬度,要让美学回到社会、历史、现实层面。对于审美教育问题,也要纳入问题框架,深入研究。但也提出了质疑。

  浙江师范大学张法认为,“有利性”在审美过程中究竟发生了怎样的作用,事物成为美的事物之后,有利性以什么形式存在于事物中,在人获得美感的过程中具有什么作用,都有进一步细究的必要。因为有利性(以及目前生活型美学大讲的功利性)与康德美学以来的非功利相对立,是美学的重大基本问题;双方的内容究竟是什么,各自不同的强调点意味着什么,都需进一步细研。山东大学马龙潜认为,美本质问题有着美学史的逻辑的、历史的规定,到底是不是个伪命题,在何种意义上是个伪命题还值得再商榷;审美离不开对象现实,以主体的认知机制来解释美感的生成是不是有主体论的嫌疑?

  北京大学董学文提出:形式知觉模式学说能否对没有外在形式的精神性现象做出认知美学的审美解释?倘若把美作为专有名词,能否做出规定?人类的形式知觉模式有没有历时态的演变:倘若有演变,演变有没有规律可循?对于历史运动中的美能否用形式知觉模式解释?《文艺报》熊元义认为,首先,有些名词和有些形容词不都是主观的感受,而是对客观对象的状态、特征的把握。因此,“美”的事物和“美的”事物可以是同一的。其次,美和勇敢尽管是形容词,但是,正如勇敢的事物是客观存在的,美的事物也是客观存在的。否则,作家艺术家就不能在人民的历史创造中进行艺术的创造,在人民的进步中造就艺术的进步,就不能求真美,绝眩惑。而美感与快感是不能绝然分开的。的确,心理美感和生理快感有本质的区别,但是,美感也包括必要的生理快感。文艺绝不仅是表现形式。如果文艺仅是社会生活的表现形式,那么,历代统治阶级就不用害怕文艺并千方百计地阉割文艺的功能了。其实,历代统治阶级是非常害怕文艺的巨大作用的。他们巧妙地迫使文艺成为一种表现形式,而不具有真正的现实内容。

  中国艺术研究院陈飞龙认为,如果对“美本质”加以否定,有反本质主义思潮的嫌疑;认知美学需要明确自己的学科和研究定位,不是处于理论本体的位置上,而是要解决中间环节的问题。中国艺术研究院祝东力研究员提出,没有任何事物和现象的本质是不允许探讨的。美的本质是绕不开的问题,关键是我们如何去回答它。有关形式知觉模式的观点比较接近朱光潜的美学思想,强调人的主体和主观的形式知觉模式也在发挥着积极的、建构的作用。另外,如闲花野草与人无关,对称是由地球引力所造成,都与有利性无关,这些是怎样进入审美知觉模式中的?中国艺术研究院李世涛研究员认为,美的本质是存在的;美本质可能是多层次的、发展的、动态的,我们可以不断地接近它。吉林大学黄也平从考古学、人类学方面质疑:人类审美能力的形成是否在距今10000年到7000年之间?即使是认知科学解决了大脑的认知过程问题,当人脑的相关区域受到刺激而被激活时,这种来自机体的激动与我们面对审美对象时候的欣赏是否有所不同?

  中国社会科学院丁国旗认为,认知美学理论是建立在人的大脑已经完全成熟的理解基础上的,对于人类早期的审美现象是否适用?从有利或有害来确定审美问题,在多大程度上可以支撑起我们面对美或审美对象时候的审美愉悦?人的心理具有极大的复杂性,形式知觉和利害需求在多大程度上得到关联?中国艺术研究院崔柯博士指出,有些民族明知道狼对自己有威胁、有害,但还是将其作为图腾。如果我们承认利害性是审美的基础的话,那么不同人、不同人群在资源稀缺、利害关系冲突的条件下,一种普世价值如何达成?济南大学杨杰认为,审美客体的存在是审美主体活动的前提与基础,我们的研究如果缺乏主客体间的互动而仅仅以主体视角探讨,只强调美中的善而忽视真的属性的存在,可能出现主观论偏颇。

  吉林大学李志宏教授对种种质疑特别是有关美本质研究的问题做出简要回应,认为认知美学不是否定美本质研究的过程,而是否定不正确的定义和认识;美学史上的美本质研究曾经有过积极意义和巨大功绩,虽然学术大师们的观点不能成立,但仍然值得敬重。如果世上有个叫做“美”的事物,必有其本质,否则就没有这样的本质。事物有利性与审美价值的关联随处可见,关键是发现其内在的机制和过程。审美必须以认识为基础,在美学研究中摈弃认识论维度是不科学的;不是事物中的美引起了美感,而是与知觉模式相对应的事物形式引起了美感。要严格区分“美”事物和“美”概念,没有“‘美’事物是什么”的问题,只能有“‘美’概念表示什么”的问题。各人的审美观念、审美眼光、审美体验是不同的,但审美机制是共同的;正是这一点造成审美活动区别于一般活动的本质之处。

  与会专家对发展和完善认知美学提出了不少建设性意见。中国社会科学院刘悦笛认为,当代中国美学需要在“科学主义”的维度上作出新贡献,并与以“人文主义”作为主导的美学形成平衡之势;认知美学从科学的角度走出了独特的道路,为当代中国美学难题的解决提供了新的思路。北京语言大学李庆本认为:《认知美学原理》的贡献之一在于较好地解决了审美利害性与非利害性的关系问题,为解答文艺的功利性与审美性问题提供了科学的依据。我国在相当长的时间内都将康德的审美无利害论述奉为至高的信条,形成片面的审美理论,无法解决文艺发展所面临的诸多现实问题,建设科学的文艺美学也就成为一句空话。中国艺术研究院王磊也提出类似看法,认为《认知美学原理》敢于打破旧的非功利审美框架,大胆地建立以功利性为基础的美学理论,很有现实针对性。《文艺理论与批评》杂志社杨娟认为,认知美学是让人们科学地认识审美问题,它不可能一下子完成所有的任务,现在所提出的问题和认识需要有进一步的阐释。吉林大学梁玉水认为,中国当代的美学研究应该在哲学化方向和科学化方向的辩证综合中切实推进。《认知美学原理》表征着当代中国美学研究的应有“向”度和研究诉求,即:重新“面向”美学研究的核心问题,推进美学研究的科学化“方向”,完成当代美学的审美认知“转向”。

[责任编辑:贺梓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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