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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信息网络的普及,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类违法犯罪日益突出,网上非法买卖公民个人信息泛滥,由此滋生的电信诈骗、敲诈勒索、绑架和非法讨债等下游犯罪日益增多。对此,公安机关深挖源头和“内鬼”,摧毁非法数据平台,打掉一大批依靠窃取来的公民个人信息进行犯罪活动的团伙。
 
 中国集中打击侵害公民信息犯罪
  通过QQ群非法购买公民信息,然后再推销产品牟利。朝阳法院昨日集中审理4起非法获取公民信息案件,5名被告人非法购买公民信息总计逾400万条,分别被处以拘役4个月至有期徒刑1年。
  打击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犯罪 抓获犯罪嫌疑人1700余名
  截至目前,各地公安机关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700余名,挖出非法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的“源头”38个,摧毁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的数据平台和“资源大户”161个,打掉从事非法讨债、非法调查等的“非法调查公司”611个,有力打击了此类违法犯罪活动的嚣张气焰。 【详细】
  倒卖2800万名公民信息 8犯北京过堂
  黑龙江人王涛在深圳一展销会上花1800元,买来一张存有2800万条公民个人信息的硬盘。日前,王涛和7名“同行”在丰台法院集中听宣判,王涛因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获刑2年半。此前,在丰台法院受审时,曾主动认罪的王涛当庭翻供。 【详细】
  个人信息安全已成社会“揪心之问”
  信息泄漏,对个人来说不仅可能面临着骚扰缠身,更给诈骗分子留下可乘之机。当“谁来保护我的信息安全”成为公众的揪心之问,一些掌握大量个人信息的公权机构难辞其咎,长此以往,必将伤害到全社会的诚信氛围和公众“安全感”指数。 【详细】
 谁在偷窥我? 1000万条公民个人信息泄露的背后
  赵鹏说,他购买这些个人信息的主要目的是“围客户”,“有的客户在打印信函之外,提出要这些个人信息,我能给他这些信息就能做成这笔生意。”而这些客户购买个人信息的主要目的是“发广告”,“做房地产、培训、会议行业的人需要得多。”
  调查发现大量公民个人信息来自“内鬼”
  内外勾结,许多信息源头都在内部。大量倒卖信息的源头都来自掌握公民个人信息的单位和部门,个别“内鬼”为了经济利益非法出售大量公民个人资料。如四川省某移动公司员工,利用工作便利,大肆对外出卖手机用户信息及手机通话清单。 【详细】
  调查称房产中介网站成个人信息泄露重灾区
  刚在网站登记注册,楼盘广告短信便一条接着一条;买房合同一签,装修公司的推销电话马上就告诉你房子的装修效果图设计好了,家具店的追踪电话直接打到了手机上;刚刚搬进新房就有人打电话来问“房子卖不卖”……当下,房地产中介网站转卖用户个人信息似乎已经形成了一条产业链,广告短信、推销电话甚至可以准确叫出机主的名字,个人信息已无密可保。 【详细】
  储户账户屡屡失窃 招行"内鬼"出售个人信息
  据央视3.15晚会报道,招商银行信用卡中心风险管理部贷款审核员胡斌就曾向作案人出售个人信息300多份。中国工商银行客户经理曹晓军,也通过中介向作案人提供了多达2318份个人信息,而他正是通过工行跟银行接口的征信查询系统查询到了大量的个人信息。 【详细】
【信息掮客背后有“内鬼”】 【公务员参与其中】
 公民个人信息泄露事件频发 相关立法亟待出台
  根据以往报道,肇事者蓄意收集并泄露他人个人信息,多有谋利企图。他们将这些信息卖给需要客户资源的企业,或者卖给专门收集这些信息的“掮客”和利用这些信息为非作歹的人,可以获得一定的报酬。
  个人信息泄露事件频发 相关立法亟待出台
  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宪法行政法研究室主任周汉华认为,在现代社会,信息即利益。汇聚在一起的个人信息,能帮助商家预测消费者的消费习惯,向消费者推销商品,给商家带来直接经济收益。 【详细】
  公民个人信息保护:买卖个人信息最高罚五十万元
  随着个人信息在买房、买车、通讯设备购买及安装、家装等领域的广泛采集,个人信息越来越被信息采集者滥用甚至用以买卖牟利……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姜涛博士认为,面对市场主体追逐高额利益、忽视社会公共利益情势,国家有关信息安全保护方面的法律需要更多地采用传统公法的手段对市场进行必要的干预,实现社会公共利益的最大化,保护公民的个人信息。 【详细】
  抓特权内部人方能杜绝个人信息泄露
  要打击这种大规模非法盗取个人信息进行买卖的行为不只是要抓几个在网上进行贩卖的小人物,更重要的是要挖出这些内部人,特别是那些掌握特殊权利的内部人,只有这些才能从根本上杜绝个人信息大规模泄漏的可能。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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