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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干警作风建设是实践“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的必然要求,也是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内容。法院作为国家的审判机关,担负着惩恶扬善、定纷止争的重要职责,是维护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对此,笔者认为,各级法院党组织在这次开展的创先争优活动中,都要把加强干警的作风建设作为开展活动的重要内容,真正在抓作风建设上档升级中促进“创先争优”活动顺利开展。
一要扎实开展政治教育,为加强干警作风建设夯实思想理论基础。要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新高潮不断深入的形势下,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和思想实际,进一步健全政治思想学习教育制度,采取集中培训、支部党课、形势教育等形式,组织干警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精神等党的理论知识,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切实在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上下功夫,真正把提高思想理论水平作为一种政治责任、一种精神追求、一种思想境界。要加强对干警理论学习的检查、督促、考试、考核,使广大干警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牢记党的宗旨,坚定理想信念,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二要积极开展业务培训,为加强干警作风建设提供本领支撑。要结合2009年最高人民法院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民法院教育培训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精神,按照“干什么、练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结合实际,确保培训工作不走过场。在培训内容上主要针对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审判方式改革所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典型案例进行学习、剖析。在培训方式上,要通过邀请专家、学者到法院授课、开展法律讲座培训、与法律院校共建“司法论坛”、到法官学院或法律院校接受培训、以老带新、岗位练兵等方式,督促干警认真学习法律专业知识。要积极开展审判管理专项调研与论文征集竞赛活动,形成浓厚的学术研讨氛围,造就一支学者型、专家型干警队伍。
三要不断完善管理制度,为加强干警作风建设搭建动力平台。俗话说:“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一套完备且行之有效的审判管理机制就是人民法院提升案件质量、确保各方满意的利器。在实际工作中,不少法院面临着管理制度不适用,或是管理制度缺失、不完备等情况,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法院的审判管理工作,影响了法院办案质量的提升。要想更好地克服各种不利因素的影响,进一步实现审判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各级人民法院要从强化审判流程管理着眼,从建立健全审判管理制度着手,认真查摆各种制度“盲点”,按照“重点环节重点抓、一般环节主要抓”的工作思路,制定并完善各种审判管理制度,不留死角。要以规范案件审理流程为基础,完善庭审规范、案件合议制度、庭审管理制度、裁判文书管理制度。要以抓好案件质量评查为突破口,完善案件质量评价机制。同时,还要把对干警的提拔性考察与经常性考察、重点工作专项考察、重大事件跟踪考察结合起来,随时了解和掌握干警的表现,对连续考核末位者实行降职或淘汰等措施,强化“不干不行、干不好也不行”的观念,打破长期以来形成的“不犯错误不下台,不到年龄不退休”的使用模式。
四要认真提升监督质量,为加强干警作风建设提供有力保障。对干警工作作风是否深入、工作是否安心、工作是否落到实处、大局观念和服务意识是否增强、办事效率是否提高等问题进行重点督查。定期进行干警作风评议,召开征求意见会,聘请执法执纪监督员,开展问卷调查,发放征求意见卡,完善群众来信访制度等,抓好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所提意见和建议的处理和落实工作,并将结果及时公布,调动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同时,要拓宽监督渠道,发挥好多层面的监督作用。对因监督不力、下级出现问题的,要追究领导责任,以增强各级领导抓班子、带队伍的责任心。要教育“一把手”增强“主角”意识,敢抓敢管,教育班子成员增强责任意识,搞好互相监督。通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谈心活动、个别交换意见等形式,把监督工作落到实处。要广辟渠道,广开言路,完善社情民意反馈措施,了解和掌握更多、更真实的信息。对广播、电视等舆论监督不设限制、不划框框,凡是涉及干警作风的问题,不怕丑、不护短,予以曝光。通过多形式、多层面的监督,把干警作风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以赢得群众的支持和拥护。(作者系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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