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网讯(记者张琳 通讯员马建朋)记者从北京铁路警方获悉,2017年2月20日,福建人张某来到北京站,向广场执勤民警报案自首。经审查,张某如实供述案情,揭出了16年前发生在广东深圳的一起抢劫案件。
2000年10月的一天,张某来到深圳某旅馆准备住宿,发现服务台只有一名20岁左右的女服务员在低头写东西。眼看周围没人,张某心生邪念,掏出裤兜里的修脚刀,指着服务员大喝一声“抢劫”。服务员被突如其来的一幕吓坏了,“啊”了一声哭了起来,拉开服务台的一个抽屉说了句“钱在这里”就躲到身后的休息室。得手后,张某跑出旅馆,带着抢来的9000多元连夜乘车回到福建老家。
审查中,民警还发现,2004年张某因盗窃抓获,判处1年零6个月有期徒刑。案由是张某于1998年在厦门高崎机场附近一家宾馆工作期间,盗窃宾馆现金16000元。1998年盗窃后,张某逃到深圳,用这笔钱开起了摩托车修理部,但是没支撑多久小店就倒闭了,后来学了修脚的手艺,在深圳打工期间实施的抢劫案,作案工具就是工作用的修脚刀。
2005年张某出狱后四处打工,先后到过广州、深圳、上海、北京,多年的打工生活没有得到发展,始终处在不停找工作、换工作的状态,没有攒下钱来。随着年龄的增长和长时间的压力,张某越发感觉到这起案件时刻敲打自己,“始终抬不起头来”。2月19号晚上,张某由上海赶到北京,带上全部积蓄投案自首。“积攒的11000多元,一部分用以退还给事主,一部分作为自己的生活费”。在审查过程中,张某说,自首是希望把当年抢的钱还回去,同时承担应有法律责任,以后能够清清白白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