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海淀区政务服务管理局 方静
2019年夏,我转岗至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科,主要负责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曾经在书本上学过的知识突然要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心中有新奇也有忐忑,“千万不能犯错”是蹦出来的第一个念头。
没多久,我就接待了工作生涯的第一个依申请公开,那是一对夫妻。据妻子描述,他们的房屋早年拆迁,后政府安置住房一套,可由于开发商的原因,房本迟迟办理不下,最近纠纷解决了,可以办理房本了,他们去办理的时候,有关部门告诉他们,按照政策规定,有拆迁安置许可证或者拆迁安置协议可以免交部分契税。可是,开发商那没有留存这两样东西,夫妻俩很着急,抱着试试看的态度来申请政府信息公开。
弄清原委后,我第一时间受理了该申请,经与区住建委、规自委海淀分局以及房地产登记中心反复沟通,在确认该地块征地拆迁的事实后,进一步了解了房屋契税办理的相关政策以及程序规定,在取得相关部门的认可后,我告诉两位申请人,可以直接申请当年该地块的征地批复,有了这个批复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地税部门就可以按政策规定给其税收优惠。
经过查找,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向申请人公开了该地块的征地批复。几天后,申请人特意打来电话,告诉我,因为有了这个征地批复,他们得以减免契税5000余元,为此,他们非常感谢。那一刻,我突然明白了依申请公开的意义所在。
随着工作年限的增长,办理的案件越来越多,但是,这个案件却让我难以忘记,每当我遇到难办的、棘手的案件时,我总是不由想起这个案件,它时刻告诫我,不能犯错是最低要求,如何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为民解忧才是真正的责任担当,因为,每一个申请的背后,都寄托着群众沉甸甸的期望。“利民之事,丝发比兴”,只有以高度的责任感办好每一个申请,让群众的期望有回应,让群众的事儿有着落,才能不负我们“公开人”的初心和使命!(方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