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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阳光》:深化府院联动 凝聚司法合力——西城法院积极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主持人】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是社会矛盾纠纷化解体系的重要一环,对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推动依法行政、助力社会和谐具有重要意义。日前,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召开积极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典型案例新闻通报会,介绍法院实质性化解行政纠纷特色机制,发布典型案例并提出倡议,请看报道。
【正文】此次新闻通报会上,西城法院发布了四起典型案例。其中一起案例中,出租司机郭先生夜间在家门口停放的出租车内昏迷后次日确认死亡,某区人社局以事发时汽车车门关闭、空车等数据材料,认定其发病时未在工作时间内,不构成工伤。郭先生家属不服,将某区人社局诉至法院。【同期】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 王玲
仅仅依据出租车后台大数据分析,不能推断出司机郭先生突发疾病时处于非工作状态,同时,考虑到出租车行业的工作性质特点,晚上6点至凌晨通常也属于出租司机的工作时间,出租司机的工作场所主要在出租汽车内,本案中综合考量郭先生犯病的时间属于出租司机合理工作时间段,被发现时的地点在出租车内等因素,我院倾向于认为郭先生构成工伤。
【正文】在审理郭先生的家属起诉某区人社局的行政诉讼中,西城法院的法官和人民陪审员以大数据是否准确为切口抽丝剥茧,同时发挥府院联席会议优势,及时与被告联系沟通,向其反映审理查明的新事实,最终促成家属撤诉、某区人社局重新作出工伤认定决定,行政纠纷最终得以实质化解。
【同期】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行政庭副庭长 刘喆在司法实践中,职工或者近亲属认为是工伤,而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法院会依据举证分配的责任,把举证的义务分配到用人单位,如果用人单位不能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职工不构成工伤,那它(用人单位)就要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因此在工伤认定的程序中,我们还是适用的举证倒置的这种原则。
【正文】据了解,2021年以来,西城法院不断加强实质性化解行政纠纷工作力度,聚焦“诉前”“诉中”“诉后”三个维度,在诉前阶段聚焦整合多方力量,加强府院联动,并探索建立行政案件立案分流机制,开展行政纠纷诉前化解工作。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积极开展诉调对接,引入第三方行业调解力量参与行政争议的实质化解,行业调解与司法调解双管齐下,促进纠纷化解。诉后建立矛盾化解长效机制,注重释法明理,挖掘行政审判普法价值,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从源头上化解行政纠纷。
【同期】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毕菲2021年行政诉讼案件调撤率达10.01%,我院在涉民生领域诸如工伤认定、养老待遇核准、户籍登记、不动产登记等案件中,切实注重当事人诉求的最终化解,充分发挥人民法院的“调解员”角色,部分行政争议经过协调得以实质化解。
【正文】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一直是行政诉讼所追求的价值目标,需要诉讼原告,行政机关,法院三方互相信任,共同配合,形成合力,为此西城法院发出倡议。
【采访】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行政庭副庭长 刘喆首先原告提起行政诉讼呢,首先,他也是要本着一个诚实信用的原则。其次呢,他要表达他的真实的一个诉求,而不能借着行政诉讼来达到其他的一些目的,然后其次呢积极配合法院和法官的工作。然后从被告行政机关这个角度呢,可能需要行政机关更加积极地配合应诉,然后呢,在发现这个问题了以后,积极地配合法院解决这个问题。
【采访】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 王玲
当前呢学习二十大精神是我们人民法院最大的政治任务,作为行政审判庭的庭长,我将带领全庭干警,在行政审判中,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妥善审理好涉民生类的教育医疗、社会保险、征收拆迁、食药监管等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案件,保民生、促稳定,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