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价值观百场讲坛”第三十三场走进四川德阳

嘉宾:湖南城市学院党委书记、中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名誉院长、中国伦理学会副会长 李建华
时间:2015年10月29日  
地点:四川德阳
主讲题目:
让道德滋养法治精神》

主讲嘉宾介绍:

湖南城市学院党委书记、中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名誉院长,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科学评议组(哲学)成员、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伦理学与公共事务》主编。主要社会兼职有:中国伦理学会副会长,中国青年伦理学会名誉会长,中宣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与建设工程”专家,国家社科基金终审评委、国家出版基金评委,湖南省人民政府院士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湖南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委员、益阳市人民政府专家委员会主任等。主要从事伦理学、公共管理学、政治哲学、高等教育管理研究,在《中国社会科学》、《哲学研究》等报刊发表学术论文440多篇,出版著作40多部(含主编、文集、译著等)。曾主持完成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5项、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规划项目3项、湖南省社科基金项目8项,曾获湖南省首届社会科学规划项目优秀成果1等奖,第六、第七届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第四、第十届、第十一届湖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2等奖、第六、第七、九届湖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3等奖等奖励。《行政伦理学》获国家精品课程。主编有《中南大学伦理学研究书系》、《社会与政治哲学丛书》、等大型学术研究丛书。获得的个人荣誉主要有: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中国宝钢教育基金优秀教师奖;湖南省首届优秀青年社会科学专家、教育部第四届“高校青年教师奖”;湖南省教学名师、湖南省优秀教师、湖南省优秀社会科学专家;湖南省“五个一批”人才等。

观点论述:

  • 强调法律至上并非主张法律万能

    一些西方国家由于整个社会调控体系对法律过分强调,导致道德等其它社会控制力量的削弱,出现了过度依赖法律和“吉诺维斯”综合症,从而造成一边是高度的法律化,另一边是道德沦丧的局面。我们应该引以为戒。

  • 法律鞭长莫及之处,正是道德的用武之地

    法律在功能、调整区域和调整范围上都存在局限,诸如情谊、区域影响等不是法律所能调整的。道德广泛植根于各层社会土壤之中,有利于把社会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减少人们相互之间的冲突,为法治实现扫除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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