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幸福生活是最大的人权我国自2009年以来,已制定、实施了三期国家人权行动计划,在不断发展中,走出了一条符合自身国情的人权发展道路,成为影响和推进世界人权事业发展的重要力量。《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6—2020年)》是第三期国家人权行动计划,已实施完毕。为了解其实施情况,记者和有关专家最近在上海、浙江、湖北、内蒙古、重庆、山西六省市进行了走访调研。光明日报开设“人民幸福生活是最大的人权”栏目,刊登系列报道和专家文章,介绍第三期国家人权行动计划特点和实施情况,聚焦各地在保护和促进人权方面的做法和经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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