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层面

      “富强、民主、文明、和谐”,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建设目标,也是从价值目标层面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基本理念的凝练,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居于最高层次,对其他层次的价值理念具有统领作用。富强即国富民强,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经济建设的应然状态,也是国家繁荣昌盛、人民幸福安康的物质基础。民主是人类社会的美好诉求。它是社会主义的生命,也是创造人民美好幸福生活的政治保障。文明是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也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特征。它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文化建设的应有状态,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支撑。和谐是中国传统文化的基本理念,集中体现了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的生动局面。

  • 富强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国家层面的第一个价值目标,是“富强”。
      “富强”这个概念,是和“贫弱”相对应的。正因为我们在中国近现代史上感受到了太长久、太深重的贫弱,所以在国家层面的价值观上,“富强”作为首要的目标被提出来。“富强”的声音,是我们整个民族心底呼喊了太久的一个共同声音。

  • 民主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国家层面的第二个价值目标,是“民主”。
      “民主”如果仅仅被理解为是属于制度层面和操作层面的,那就大大削减了这个词里包涵的终极思考和济世情怀。因为制度和手段都存有因时因地因人而异的局限性。制度,从来不是千篇一律一成不变的,手段,也只是众多治理方法中的一种。

  • 文明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国家层面的第三个价值目标,是文明。
      “文明”的释义有很多版本,综合来讲,我们平时谈及“文明”这个词时,主要意指两层概念:第一层是广义上的文明,指一个社会集团中的综合文化特征,包括民族意识、价值观念、礼仪习俗、宗教思想、生活方式、生产方式、科学程度等等;而狭义的文明,是指某个对象具备较高的文化素养、思想素质、道德水准、教育水平。

  • 和谐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国家层面的第四个价值目标,是和谐。
      和谐,也就是和睦协调,这几乎可以算是中国传统文化中最具代表性的理念,是各家各派的共同主张,是万事万物的最高追求,是中国人从古至今源远流长的文化心理、政治信条、智慧要求、艺术准则。所以,和谐的信念在国学中具有深远根基。
      可以说,和谐,在中国文化中,是一种皆大欢喜的状态,是一种全面胜利的智慧。

  • 社会层面

      “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是对美好社会的生动表述,也是从社会层面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基本理念的凝练。它反映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属性,是我们党矢志不渝、长期实践的核心价值理念。自由是指人的意志自由、存在和发展的自由,也是马克思主义追求的社会价值目标。平等指的是公民在法律面前的一律平等,其价值取向是不断实现实质平等。它要求尊重和保障人权,人人依法享有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权利。公正,以人的解放、人的自由平等权利的获得为前提,是国家、社会应然的根本价值理念。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要求。它通过法制建设来维护和保障公民的根本利益,是实现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的制度保证。

  • 自由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社会层面的第一个价值取向,是自由。
      中国古代社会给人的印象,往往是秩序井然的、是礼教森严的,乃至使人们认为,缺乏自由,似乎就是中国社会的传统,而在个性解放的今天,每一个人对自由的渴望都显得尤为迫切,于是对中国这一古老传统心便怀不满。
      但这不免是一种偏见。我们今天当然在呼吁一个自由开放的社会,让每一个生命个体都能够尽情释放。

  • 平等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社会层面的第二个价值取向,是平等。
      我们今天强调要构建一个平等的社会,而这样的追求,从两千多年前的中国就开始了。正因为人们生而不平等,所以才格外要求社会的平等,来弥合先天的差异、来均衡各方的不对等。
      在中国文化里,对于平等的呼唤,有社会宏观层面的制度平等,有个人实际层面的人格平等,更有生命自然层面的众生平等。

  • 公正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社会层面的第三个价值取向,是公正。    
      公正,就是公平与正义。公正,既要从制度和法律层面去树立,构建社会的准则;也要从历史和文化方面去梳理,实现人心的教化。以国学的视角谈公正,可以从三个维度来探讨。
      制度的公正,是全社会的理想,但这样的理想社会不是轻易能够实现的,所以才会有历史上那么长时间里的那么多政治家都在不断论述着怎样实现这个目标。

  • 法治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社会层面的第四个价值取向,是法治。
      当我们谈起“法治”的时候,常常会将它与“法制”混淆。法制,是一种法律化的制度,而法治,是一种依法治国的观念;法制,是社会秩序的管控法则,而法治,是全体公民的内心准则;法制,是靠法令的硬性规定来实行他律,而法治,是靠民众的思想意识来实现自律;法制,通过制度规范行为,强制遵守法规,是治国的手段,而法治,实现全民意识统一,自觉依法行事,是治国的目标。

  • 公民层面

      “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是公民基本道德规范,是从个人行为层面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基本理念的凝练。它覆盖社会道德生活的各个领域,是公民必须恪守的基本道德准则。爱国是基于个人对自己祖国依赖关系的深厚情感,也是调节个人与祖国关系的行为准则。它要求人们以振兴中华为己任,促进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自觉报效祖国。敬业是对公民职业行为准则的价值评价,要求公民忠于职守,克己奉公,服务人民,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职业精神。诚信即诚实守信,是人类社会千百年传承下来的道德传统,也是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重点内容,它强调信守承诺、诚恳待人。友善强调公民之间应互相尊重、互相关心、互相帮助,和睦友好,努力形成社会主义的新型人际关系。

  • 爱国

      爱国,自古至今都是中国社会始终强调的个人品格,也是中华民族标志性的集体精神。
      我们每一个人,从小就受到爱国主义的教育,但是“爱国”究竟体现为哪些方面、该怎样去做才是爱国,却往往让人说不清楚。如果具体谈到爱父母、爱朋友,比较容易让人理解和践行,而那些宏大的词汇,比如说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就使人失去了清晰的目标感,心中的这份爱,缺少着一个为之负责的具体对象。  
      对祖国的热爱,从有形到无形,可以分为三个层面。

  • 诚信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个人层面的第三个价值准则,是诚信。
      诚于中,信于外,“诚信”这个词,要分“诚”与“信”两个方面来看。
      信,是“诚信”最直观的行为表现和检验标准,所谓“言必信,行必果”,说话一定信守、做事一定办到,讲究信用,受人信任,这是诚信的外化体现。
      信,是一种行为验证,然而“诚信”这个词,“诚”在“信”前,“诚”比“信”更为重要,诚,是内心自觉。

  • 敬业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个人层面的第二个价值准则,是敬业。
      人若能秉持事业之心而敬其职,那么,对工作的用心就成了每时每处都不荒废的念兹在兹:上班下班都不放弃对事业的思考,醒着梦着都不停止对事业的用心,做任何事情都能与事业的推动、助益相联系。
      如果能够以每天的工作为乐趣,怀揣着这样的心态度过一生,将比机械化地完成一生要快乐多少倍!

  • 友善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个人层面的第四个价值准则,是友善。
      “友善”这个词,应该拆分成两部分来看:“友”是友好,表现友好,这是行为要求、是表面现象;而“善”是善良,心怀善意,这是心理要求、是内心态度。如果只强调表层的友好而不顾内心真情实感,就容易沦为伪善;而如果只强调内部的善心而不谈如何外化于行,就容易产生隔阂误解。所以,“出于善意的友好”,这才是“友善”这个词对于人际关系的完整诠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