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阅读: 政策解读:《北京市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
首页> 专题频道> 卫生专题> 2019健康北京 幸福家庭> 权威解读 > 正文

政策解读:《北京市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

来源:北京市卫生健康委2019-05-31 14:36

调查问题加载中,请稍候。
若长时间无响应,请刷新本页面

  为规范护士执业注册管理,依据《护士条例》《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9〕6号),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市卫生健康委对2013年7月25日印发的《北京市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印发了新版《北京市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19年6月1日实施。现对政策要点修订情况说明如下:

  一、下放护士注册管理层级

  按照“谁审批、谁注册”的原则,将区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批机构的护士执业注册事项审批权限下放至各区。市、区两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是护士执业注册的主管部门,分别负责审批医疗机构的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工作。

  二、整合现有相关政策

  我委于2017年7月实施护士区域注册;于2018年12月启动试点、2018年4月全面实施护士电子化注册工作。上述两项工作运行平稳顺利。为方便许可行政相对人,便于管理,我委将《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实施护士区域注册的通知》(京卫医〔2017〕127号)和《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实施护士电子化注册管理工作的通知》(京卫医字(2017)247号)相关内容进行整合,在《办法》中予以体现。

  三、进一步精简材料

  (一)取消原申请人需单独提交的由医疗机构开具并加盖公章的“实习证明”、“聘用证明”。申请人在系统内填写相关信息,提交注册申请。系统根据申请人填写信息及提交的申请类别自动生成“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医疗机构对审核表有关信息进行确认并加盖公章。

  (二)取消原办法申请人需提交的“6个月内健康体检证明”。护士健康状况由拟聘用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确认,卫生行政部门不再重复审核。

  (三)取消补发证书、注销注册事项需提交的“个人书面申请”。系统根据申请人提交的申请类别自动生成“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由申请人打印、签字。

  四、合理调整办理流程

  1.受吊销《护士执业证书》处罚的注销流程调整为由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予以办理注销。

  2.证书补办对象调整为“在本市医疗卫生机构执业的护士丢失《护士执业证书》需补办证书的,可申请补办”,方便申请人就近办理。

  五、强化机构和属地监管职责

  增加医疗机构和区级卫生行政部门对护士的监管责任,包括医疗机构不得允许有未注册或备案或注册有效期满人员在本机构执业、区级加强本行政区域的护士执业记录管理等。

[ 责编:李然 ]
阅读剩余全文(

相关阅读

您此时的心情

光明云投
新闻表情排行 /
  • 开心
     
    0
  • 难过
     
    0
  • 点赞
     
    0
  • 飘过
     
    0

视觉焦点

  • 全国第十二届残运会暨第九届特奥会闭幕

  • “冰城”大雪人亮相

独家策划

推荐阅读
民族文化宫里珍宝千千万,但说到“镇馆之宝”,首先想到的便是1300多年前文成公主带到西藏的长鼓,许多观众慕名而来只为一睹它的“芳容”。
2025-11-28 13:02
为庆祝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70周年,“异元汽车杯”首届新疆国际摄影大赛9月28日正式启动。
2025-09-29 14:31
2025年4月10日,安徽省芜湖市无为市昆山镇三公山茶叶种植基地,千亩高山野生杜鹃在翠绿的茶园之间绚丽绽放,美轮美奂,美不胜收
2025-04-10 15:13
2025年4月1日,北京怀柔慕田峪长城内外山花盛开,美丽的春花把古长城打扮的多姿多娇,犹如春天里一幅壮美的风景画
2025-04-02 15: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