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舟子遇袭案肖传国等人一审被判拘役,争议声音不仅没有降低反而更上一层楼。
有评论《肖传国一审判决道理何在》,质疑法院惩罚过轻,“今后会不会有更多的人都如此‘寻衅滋事’呢?”也有文章《方舟子遇袭案肖传国是不是判重了?》,认为“无论从情节还是从后果衡量,被告人的行为都处于罪与非罪之间,当强调社会恶劣影响时就倾向于构成犯罪,而当强调直接后果和宽严相济政策时就可以不认定为犯罪”。
其实冷静地看,从公检法办案效率,我们更应感触到全社会对“打假斗士 ”的支持与保护力度,而不是发酵把肖传国置之死地而后快的愤青心态。
尽管有博士、“打假斗士 ”等不少头衔,但方舟子实质上是个“职业举报人”,与一般举报人不同的是,方舟子是向全社会公开举报。如果想一想举报人遭报复的事例,方舟子算是幸运的:其一,后果不严重;其二,有关部门高度重视。
方舟子的幸运还不止如此。作为职业举报人,方舟子得罪的人自然不少,想让方舟子“鼻青脸肿”的绝不会只是肖传国一人。之所以长期安然无恙,恐怕就是因为得罪的人多了,大家都期待着别人出手,方舟子反而处在一个安全的漩涡中。
在方舟子遇袭后,本报记者曾采访了方舟子的美国导师伯顿教授,他说方舟子“早晚会挨打”。如今这个“预言”被肖传国帮忙兑现了,今后应该是一路平安了。
既有壮士之志,便得有壮士之心。方舟子大可不必继续为肖传国受到什么样的法律处罚而纠结,人们更期待“打假斗士 ”的新爆料。
至于肖传国嘛,一个曾经高高在上的专家学者,从此彻底身败名裂,或许后半生最好过的日子只剩下拘役这段时间了。
前天,中国科学技术协会表示,个别研究人员被人揭露科学态度不端,蓄意雇人行凶,将受到社会的谴责、法律的制裁,并建议有关单位考虑剥夺其 “首席科学家”等荣誉头衔。
昨天,科技部表示,肖传国等人无视国法,蓄意破坏社会秩序,行为十分恶劣,自身道德修养严重缺失,应予强烈谴责。并澄清其承担973计划项目在2008年已经结题,不再是该项目首席科学家。另有媒体报道,卫生部周五前也要就肖传国事件表态……
对有些事情来说,道义的力量比法律更强大。法律制裁,必须有其局限性,而道德制裁则是真正的“无期徒刑”,直到你这个人被历史忘掉。
在网上,呼吁严惩肖传国的不在少数,甚至有不少“枪毙肖传国”的留言。我要说,一个人可以很激愤,一个社会却不能。鲁迅“痛打落水狗”的精神有其时代的深刻社会背景,而一个文明进步的现代社会,“痛打落水狗”不宜提倡。
注:本文原载于法制晚报,推荐此文不代表光明网支持作者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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