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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甘肃兰州实施“民情流水线”工程着力打造服务型党建模式
     http://www.gmw.cn 2011-02-14 09:41:18 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民情流水线”工程,是甘肃省兰州市街道社区党建工作中形成的以民情受理、限期办理、公示反馈、跟踪监督四道程序依次运作、协调解决群众实际问题的流水线工作方式,是立足察民情、晓民意、解民难、排民忧、聚民心,不断增强服务功能、提高服务水平的服务型党建模式。在实施“民情流水线”工程中,兰州市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加大创新力度,规范运作程序,有效提升了街道社区党组织服务居民群众的能力和水平。

      “五条渠道”搜集和受理民情。坚持把了解社情民意作为“民情流水线”工程的首要程序和流水作业的基础,采取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上门反映与主动了解相结合、日常接待与定期接访相结合,畅通各种渠道搜集民情民意。一是构筑平台及时受理。采取在楼群院落悬挂民情信箱、在街道社区开通民情热线、在网站设立电子信箱、向辖区居民发放民情连心卡等方式,了解民情,受理问题。二是走家入户上门受理。组建以街道社区干部、离退休干部、下岗失业职工党员、复转军人党员和大中专毕业生党员为主要力量的民情信息员队伍,定期走家入户,记好民情日记,调查社情民意,接受群众投诉。三是搭建桥梁定期受理。建立“两代表一委员”民情联络站,每周组织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轮流到社区接待群众来访,面对面倾听群众意见建议,按程序提出建议或议案。同时,每月在固定时间组织一次民情接待日活动,由街道领导接待群众。每半年召开一次由辖区单位领导和居民代表参加的民情恳谈会,了解辖区单位和居民的愿望及要求。四是专门机构快速受理。一些街道社区专设“民情通”呼叫中心,与辖区单位、派出所、物业公司、医疗机构、家政服务站、卫生服务站以及盗警、火警、急救、交通事故电话相连接,对外公布热线电话,固定人员24小时值班接听电话,及时进行救助和帮助。五是政务大厅集中受理。在全市街道社区成立政(居)务大厅,设立服务窗口,直接受理所办事项和群众反映的各类问题。大部分社区还专门设立投诉室,对群众所提问题及时进行登记处理。

      “五种方式”解决和办理民事。坚持把办好民事作为“民情流水线”工程的核心内容,在认真分析群众反映问题的基础上,将受理的每一件事项按照即办件、承诺件、补办件、上报件、建议件进行分类办理。对现场能立即处理的事项归入即办件,随来随办,及时办结;对现场一时不能办理的事项归入承诺件,规定时限,限期办结;对手续不全的事项归入补办件,书面告知办事群众补齐手续,再行办理;对街道社区权限范围内无法办理、需要呈报上级批准的事项归入上报件,在上级批复后的三个工作日内答复群众;对不属于街道社区办理的事项归入建议件,做出合理解释后,建议办事群众到有关部门办理。

      “五项措施”公示和反馈结果。坚持把公示反馈作为“民情流水线”工程的关键环节,实行办事制度公开以方便群众,通过及时回应答复以赢得民心,具体采取 “五项措施”进行公示反馈。一是固定式公开。将办事程序、办事依据、服务标准、办事时限、办事纪律、收费标准、办事结果和责任人员在政务大厅全面公开。二是集中式公示。通过电子显示屏、触摸屏以及街道党(政)务公开栏、社区居务公开栏等,对政策信息、党务工作、社会救助、低保发放、高龄补助、征兵信息、计划生育、廉租住房等情况进行公示。三是单项式反馈。对群众反映并能及时解决的问题当面答复办理结果,对多个群众反应同一个问题或同类问题的,进行专项反馈。四是分散式答复。对家在外地的群众和比较复杂事项的办理情况采取信函、电话的形式单独答复,对网上发来的咨询办理事项进行网上答复。五是约定式告知。对因工作时间冲突的上班人员以及一些特殊群体,特别是年老体弱、身体残疾、行动不便的群众,约定时间,主动上门告知办理情况,并送达相关手续及资料。

      “五个途径”落实和强化监督。坚持把跟踪监督作为“民情流水线”工程的重要保障,由相关部门或民情监督员定期对办理的事项进行复查了解,掌握办理情况,了解办理效果。一是个体监督。在政务大厅每个服务窗口安装“一事一评”交互式评价器,办事群众用手触摸以获悉窗口工作人员的基本情况、办事职责、政策信息等情况,并对工作人员办事情况进行满意度评价,做到一事一评。二是社会监督。聘请政风行风监督员、民情监督员和辖区各界人士进行民主监督,由电视、广播和报纸等新闻媒体进行舆论监督。三是网上监督。在街道网站设立网上考核系统,市民通过互联网对街道社区工作进行评议打分,并提出意见建议,帮助街道社区改进工作。四是专门监督。街道社区定期向辖区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通报工作,征求意见,接受监督。五是评议监督。实行双向考核办法,由街道定期考核社区、社区定期评议街道;实行公开述职和民主评议制度,由社区“两委”班子向辖区居民进行述职述廉,由辖区单位代表、居民代表对社区工作和社区领导进行民主评议。(兰城市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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