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衡阳儿童转基因黄金大米试验,不日将有一个明确的调查结论。昨天,早报记者从多个消息渠道获悉,调查确认2008年湖南衡南县江口中心小学参与人体试验的88名学生中,有25人食用了一餐黄金大米,每人60克左右。早报记者昨天致电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但电话一直无人接听,衡阳市和衡南县两级政府均未透露更多情况。(腾讯新闻 2012年12月6日)
沸沸扬扬的“黄金大米”事件终于将要面对一个合理的解决办法,25名不知情的被试验儿童也终将得到合理的补偿,历经四年多的转基因实验之争终将有一个定论。但是,事件背后凸显的对涉及人体实验领域伦理审查不严、监管不力的问题却仍然需要我们深深的反思。“黄金大米”属于转基因技术的一种,简单点来说就是通过导入基因,引起生物体性状的可遗传性修饰。转基因技术可以说是生物技术进步的一种,但是这种人为主观改变生物体性状的行为打破了自然规律,日益成为了公众讨论的热点,同时出现了诸多的争议,就连国际众多科研机构经过仔细的调查后也给转基因食品贴上了对人体健康的不确定性标签。那么,一个尚处于研究和实验阶段的“黄金大米”是如何混入中国境内,并能够找到如此众多的儿童去作为试验品呢?
早在2005年国务院就批准了《卡塔赫纳生物安全议定书》,明确限制他国缺乏足够科学依据的转基因食品入境。而2008年的“黄金大米”事件无疑为我国安全监管方面亮起了红灯。明知道“黄金大米”仍处于研究阶段,却依然让它通过各项审查,甚至与国家课题组项目合并进行,这不仅是个别地方部门监管不力就能说明的问题。当他们在以不知情作为推卸责任的借口时,我们不禁要问到,是谁给予了他们在项目还没在国家相关主管部门报批备案的情况下就敢同意用于人体实验的权力?难道他们没有想到为何美国科学家要不远万里用中国孩子做试验品,为何实验四年后才在《美国临床营养学杂志》上发表成果论文?
我们并不是反对生物技术的进步,我们只是反对遗传技术的滥用。当越来越多的有毒食品、未经论证的转基因食品不断涌入国内市场的时候,那些不负责任的监管部门真的能做到心安理得么?(刘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