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星,男,北京师范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师范大学艺术教育研究中心主任、美育中心主任,国家级重点教学试验示范中心“传媒与艺术实验中心”主任,北师大亚洲与华语电影研究中心主任。校学位委员暨艺术学学位委员会主席。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5-6届艺术学科评议组成员,教育部高校戏剧与影视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全国艺术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副主任,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教材专家委员会成员,教育部全国艺术教育委员会委员,国家电影审查委员,中国成人教育协会艺术专业委员会理事长,北京市教学名师,国家精品课程奖,宝钢教师特等奖入选奖,北京市学位委员。中国高校影视学会副会长兼影视教学委员会理事长,中国电影评论学会副会长,中国艺术学理论学会副会长、中国高教美育研究会常务副会长、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高校艺术委员会副主任,中国电影家协会理论评论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视听委员会副主任,中国电影家协会微电影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中国电影家协会电影教育与产业委员会副主任,全国美育联盟理事长,中国台港电影研究会香港电影工作委员会会长。北京市美育研究会副会长,北京电影家协会理事。
曾任中国影视大奖电视奖评委、中国电影华表奖终评委、中宣部五个一工程电影评委、中国电影金鸡奖评委、中国电视金鹰奖评委、中国纪录片学术奖评委、长春国际电影节评委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