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按照党中央改革精神和高检院关于内设机构改革的相关要求,结合北京市检察工作实际,全市检察机关改革后的内设机构全新亮相啦!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设置16个职能部(室),其中业务部门13个,分别为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第六检察部、第七检察部、第八检察部、第九检察部、第十检察部、第十一检察部、第十二检察部(检察技术部)、法律政策研究室;行政部门3个,分别是办公室、检务督察部(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行政事务管理部。
另设置政治部、机关党委(党建工作处)、机关纪委。
对依法由检察机关负责侦查的职务犯罪案件和其他重大犯罪案件,根据办案需要,可以设立专案组开展立案侦查工作。对于申诉和抗诉案件,根据办案需要,也可以另行组织办案组或专案组办理。
来源:京检在线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