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网讯(记者 赵艳艳)文化和旅游部近日出台了《曲艺传承发展计划》,对曲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工作进行专项部署。8月15日,光明日报、光明网举办“传承中华文脉 增强文化自信——专家解读《曲艺传承发展计划》”座谈会,邀请了相关专家学者和表演艺术家畅谈曲艺的传承和发展,旨在推动全社会形成关注、促进曲艺传承发展的良好氛围。
中国艺术研究院曲艺研究所所长、中国曲艺家协会副主席 吴文科 光明网记者 潘迪摄
在中国艺术研究院曲艺研究所所长、中国曲艺家协会副主席吴文科看来,对曲艺的传承保护,有着更为特殊的意义:“不只是对一个表演艺术门类的本身保护,更是对中国文学和传统戏曲生成土壤的维护,是中国传统精神生活方式的保护,是文脉的赓续。”
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的曲艺,面对文化娱乐的新方式和互联网的新技术,曲艺及其传播也必须创新。但吴文科对一些曲艺的“创新”误区表示担忧:将曲艺表演戏剧化、歌舞化、杂耍化,把曲艺表演的口头“说唱”搞成配以伴舞与大型乐队伴奏的热闹场面,这是以革新曲艺为由去糟蹋曲艺,消解曲艺表演口头“说唱”的特有美质,可能造成对于曲艺美质特色的消弭或对曲艺形式的扼杀。吴文科注意到这次的文件中开宗明义强调,坚持以说唱表演作为基本实践形式,不断提高曲艺的表现力和感染力,这样有利于保护曲艺的本真和精髓。
以下为发言摘录:
《曲艺传承发展计划》是近年国家文化行政主管部门专为曲艺的传承和发展出台的一个指导性文件,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中办、国办《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精神的重要举措,也是通过分类指导深化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又一体现。
这个文件的内容,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前瞻性,求真务实、专业管用。不仅再次明确了传承和发展曲艺的重要意义,而且重点规划了现在至“十四五”期间曲艺传承与发展的总体要求、工作原则、目标任务和保障措施。从操作落实角度看,非常切合,具体实用;从学理专业角度看,符合规律,综合辩证。作为表演艺术的曲艺保护若要“活态”传承,必须要有日常演出。而日常的演出则以传承人群即从业者为核心,同时要以舞台场所为载体、以观众群体为依托、以不断推出优秀节目包括传统和新编节目为重点。文件抓住了问题的要害,不仅强调了对于曲艺本体的艺术传承与业态培育,同时也强调了社会环境的营造即文化生态的维护,体现了非遗保护的整体性原则和关联性意识。
在我看来,非遗保护需要多力并举。第一是“法力”,国家的《非遗法》和地方的保护条例,是工作连续性的重要保障;第二是“权力”,体现为“政府主导”;第三是人力;第四是财力;第五是物力;第六是智力。而后者极易被忽视,缺乏学术理论的支撑,曲艺的传承保护极有可能走偏,失之毫厘会谬以千里。从这个意义上讲,《计划》特别列出一条“支持学术研究,加强专业指导”,堪称一大亮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