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人民日报海外版记者 彭训文
高空抛物,高铁“霸座”,遛犬不牵引,随地吐痰,公共场所大声接打电话、违规吸烟、赤胸裸背……一些道德失范现象近年引发社会上关于国人文明素质的讨论。
对此,北京、天津、河北、山东、广西、重庆等地通过立法,向不文明行为说“不”。中宣部上月底结束征求意见的《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深化道德领域突出问题治理,持续强化教育引导、实践养成、制度保障,不断提升公民道德素质。
道德是内心的法律,不应停留于写在纸上、挂在墙上、说在嘴上,而应终身相伴、付诸行动。多位专家指出,进入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与公民素质也有了新内涵和更高要求。针对一些久治不绝、突破公序良俗底线、妨害人民幸福生活、伤害国家尊严和民族感情的不文明现象和败德现象,现在是到了该彻底解决的时候了。
有人把公共空间当成自己私欲“跑马场”
室外热浪滚滚,室内冷气充足,还有松软的沙发、床,这是多舒服的纳凉去处呀!在北京市一家大型家具商场里,一到中午,产品体验区的沙发和床上便躺着很多“试睡”顾客,有的干脆脱了鞋、盖上被子。曾在国外留学的小魏对记者说,这种“蹭睡”行为,国外也存在,近年来开始在国内流行,商家默许是部分原因,主要还在于部分人不讲公德。
随着社会不断发展,类似在商场“蹭睡”等不文明行为引发人们关注。这些行为看上去很小,对个人、社会风气的影响却很坏。
最近,一段视频在网络热传。视频中,一名大妈手里拎着一包黑色东西,伸出窗户正准备往楼下扔,就在这时,住在另一栋楼里的小伙子突然大喝一声:“嘿!别扔啦!”大妈被这突如其来的吼声吓了一跳,赶紧缩回了屋里。据拍摄视频的小伙子称,这名大妈住在6楼,经常如此扔垃圾,他实在忍不住了,就吼了一声……网友纷纷点赞:吼得真好!
高空抛物现象曾被称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这简单一抛,造成的危害轻则破坏环境,重则危害财产、伤人生命。今年6月,广东省深圳市男童小宇航在福田区京基御景华城小区楼下行走时,被高空坠下的玻璃窗砸伤,3天后不幸离世。这个悲剧引发社会关于高空抛物行为的强烈指责。
一些公民长期存在道德失范行为。如乱扔垃圾、随地吐痰、遛狗不牵引、闯红灯、广场舞扰民、赤胸裸背、高铁“霸座”、网络语言粗俗、外出旅游不文明等。这些不文明行为既表明个人道德模糊或缺失,又破坏了公共道德,有的还会引发严重后果。例如,近段时间出现的扒高铁车门、向飞机投掷硬币等,严重威胁他人生命安全。
一些领域的职业道德缺失现象也值得警惕。
一份写满个人信息的简历值多少钱?近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某互联网招聘平台员工参与倒卖个人信息案。该平台工作人员卢某和王某利用职务之便私下出售用户个人简历达16万余份,一份卖5元左右,内容包括姓名、身份证号、住址、电话、受教育程度、工作单位、薪资收入等个人信息。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的生效文书中看到,判决书中认定的被告人销售或购买的个人信息数量均十分可观,每次交易达上万条数据的情况很常见。
这些年,包括官员贪腐、新闻事件不断出现“反转”、医护人员玩忽职守、教师违反师德师风等职业道德缺失现象时有发生。有些涉及公共卫生安全、食品安全等领域人员职业道德出现滑坡,如长春长生疫苗事件等,影响尤其恶劣。
还有一些道德失范行为触碰了公序良俗底线,引发社会强烈关注。包括一些短视频平台传播低俗不良信息、婚闹、直播虐杀野生动物、恶搞英雄烈士、侮辱国旗国徽等。例如此前出现的有人身穿日本军服在南京抗战遗址前摆拍事件,严重伤害国家尊严和民族感情。
专家表示,一些公民将公共空间当成个人私欲“跑马场”,对社会公德和公序良俗造成很大破坏。特别是一些不文明行为、失德败德现象久治不绝,凸显了公民道德建设的长期性和复杂性。
为什么道德失范现象久治不绝?
德是人之本,人无德不立。为何一些公民的道德失范现象久治不绝?
从客观因素看,这与社会转型期的特殊性有关。北京科技大学社会学系副教授邢朝国对记者表示,过去几十年,中国社会变迁非常快,经历了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乡土社会向城市社会、熟人社会向陌生人社会、高度集体化组织化社会向多元化个体化社会转变,道德体系和维系道德的社会治理力量都在发生变化。由于市场经济规则、政策法规、社会治理还不够健全,一些传统社会就存在的道德失范依然存续,还出现了一些新的道德失范现象。
更主要原因在于,一些人法治意识薄弱、不讲社会公德。
在北京市朝阳区某广场上,一只金毛犬在步行街中间蹦得欢,项圈上的绳子已不见踪影。广场管理人员大声提醒,犬主人则回应说“我家的狗不咬人”,最后在旁人劝说下才匆匆将狗牵离。市民舒女士对此忧心忡忡:“都说自己家的狗不咬人,可要是不牵绳,谁能保证不伤人?”而对于给宠物打疫苗、登记、挂狗牌等,很多养犬人都表示一无所知。
南京师范大学道德教育研究所所长冯建军认为,从根源上说,中国儒家伦理倾向性善论,传统社会是伦理社会,重视道德教化和礼仪熏陶。改革开放后,市场经济极大激发了社会活力,同时也导致一些人过分关注个人利益,公共意识、社会公德淡薄。由于缺乏法制约束、道德教化弱化,一些人把个人私欲带入社会生活,为满足自身利益而肆意侵犯他人利益和公共利益。
相关规范引导不力也是重要原因。近日的一个上班“早高峰”,在北京地铁6号线金台路站,一名男青年提着一份小笼包进入车厢,旁人对此没有说话,车厢旁的乘务管理员也没有阻止。这个男青年找到一处角落便吃了起来,气味很快飘散在四周。车厢内,拿着早点、饮料的人也不少,有的乘客还不时吃喝几口。
而就在3个月前,新修订的《北京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和《关于对轨道交通不文明乘车行为记录个人信用不良信息的实施意见》明确规定,不得在地铁车厢内饮食,违者可能会被记录个人信用不良信息。很多乘客表示,并不知道哪些食品不得在车厢里吃;地铁站里也没有可供吃东西的场所。
“很多人并不是故意不讲公德,而是不知道、不了解怎么做。”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教授陆益龙总结了当前公共场所秩序管理方面存在的三个问题:一是公德教育不足。以往道德教育更注重宏观的理想教育,对公共领域基本行为规范宣传教育不够。二是公共场所执法监督力度不够。在很多公共场所,缺乏足够训练有素的执法监督者对公众不文明行为进行及时监督、教育和处罚。三是公共场所行为规范引导不到位。
用法治让道德规范真正“硬起来”
随地吐痰、便溺,乱扔乱倒废弃物;垃圾不分类投放;遛犬不牵引,犬粪便不清理,违规饲养大型犬、烈性犬;行人或非机动车不遵守交通信号灯,乱穿马路……对这些不文明行为,您认为应该怎么办?
最近,北京市通过调查问卷票选应该处罚的19项不文明行为。列举的处罚措施包括批评教育、警告、罚款、纳入个人信用信息记录、安排社会服务、治安拘留、在一定范围内公开不文明行为者信息等7项。对于见义勇为、志愿服务等12项文明行为,问卷提出了倡导鼓励措施,包括授予荣誉称号、现金奖励、享受北京市积分落户政策等。
此前,广西、天津、山东济南、河北唐山等地已陆续推出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用立法向不文明行为说“不”。例如将于9月1日起施行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规定,交通工具上“霸座”等行为与个人信用信息记录挂钩、遛狗不牵绳最高罚款500元、公众因不文明行为被罚可申请参加社会服务代替处罚。各地出台的法律法规中,鼓励文明、惩罚失德正在成为关键词。
“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很多专家表示,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及全社会文明程度提高,人们对不文明行为的容忍度降低了。目前不少地方探索对不文明行为进行法律规制,符合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大方向。
不过,对不文明行为者的处罚做到“罪刑相当”并不容易。“一些不文明行为选项存在与现行法律法规交叉、执行难等问题。”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法治国情调研室主任吕艳滨表示,比如扰民、不守交通规则等本来就有法律法规禁止,只是因为执法不严,对此,今后加大执法力度即可,再单独专门规定意义不大。另外,“霸座”现象可以在现有规定里找依据,单独专门规定反而会造成制度衔接上的问题。立法者要区分纯道德问题和兼具道德与法律的问题,前者靠法律法规以及处罚很难奏效。也有专家担心,将一些无关信用的不文明行为纳入失信记录,可能造成信用惩戒泛化、滥用。
为此,中宣部上个月结束征求意见的《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征求意见稿)》提出,要把道德导向贯穿法治建设全过程;同时各项公共政策制度从设计制定到实施执行,都要充分体现道德要求,符合人们道德期待。
邢朝国表示,道德与法律属于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规范,理想状态下,二者相辅相成。但在实际生活中,法规与民俗、道德相冲突的情况也有发生。他建议,通过加强社会治理和政府引导,为公众提供明确、稳定的道德规范,将社会成员嵌入到一套具有共识性的道德系统中,确保对个人道德失范行为提供有力规制。
冯建军认为,对高空抛物、扒高铁车门等严重道德失范行为,不能止于社会舆论的道德谴责,而应诉诸法律,像对待“酒驾”一样进行惩治,使道德规范真正“硬起来”。
“公民道德不是写在纸上、挂在墙上的。要培养公众规则意识、提升文明素质,全社会必须积极行动。”中国社科院社会学所研究员王春光对记者表示,应完善家庭、学校、社会相结合的道德教育体系,同时社会组织、社区、志愿者要多开展文明促进交流活动,教会人们如何正确进入公共生活,如何做一个合格文明的现代公民。公民逐渐养成文明习惯,整个社会文明才能得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