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人民日报海外版记者 姜忠奇整理
北京:乱停共享单车最高罚200元
《北京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对于不文明行为规定了明确的处罚措施。比如,在楼道等公共空间堆放杂物且拒不清理者,可由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从建筑物向外抛物且拒不改正者,可由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处1000元罚款;共享单车使用者违反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停放车辆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者,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最高处以200元罚款。
北京市还探索建立“文明行为激励回馈制度”。文明行为记录有望与积分落户加分、住房和医疗保障、公共服务优待、现金奖励等优惠政策挂钩。用人单位还可能在招聘录用、职位晋升、待遇激励等方面,将文明行为记录作为重要参考条件。同时,北京市拟建立文明行为引导制度。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可以通过购买服务、招募志愿者等方式,组建社会文明引导队伍,协助做好文明行为宣传、引导、监督等工作。
广州:用人单位优先录用身边好人
《广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将“在禁止吸烟场所或者区域吸烟”“未按照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高空抛物”等8类高频高发的不文明行为列入重点治理清单。同时,草案明确要求公民自觉遵守“公共场所活动须合理控制音量”“观看体育比赛时不得起哄、喝倒彩”“不得在车厢内饮食”等规定。
草案还鼓励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评选、表彰、奖励其职工、成员的文明行为。单位和个人的荣誉称号、文明行为表彰奖励等信息,可记入信用档案。并鼓励用人单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或者聘用道德模范、身边好人、优秀志愿者等先进人物。
深圳:可通过人脸识别执法
《深圳经济特区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修订草案)》赋予特定人员制止公共场所不文明行为的权力。对于场所内实施不文明行为且不听劝阻的,场所人员可以拒绝为行为人提供服务、可不退还已经支付的相关费用的权力,并且可以根据情节轻重限制行为人3个月至3年进入相关场所或参与相关活动。对于扰乱航空器、车船等公共交通秩序,被执法部门予以处罚者,公共交通运营单位可以在处罚生效之日起3年内,不向行为人提供优惠服务,或者不允许行为人通过电子方式购票。如果违法行为人拒不提供姓名、地址、联络电话等信息及身份证明,执法部门可以通过公安机关人脸识别技术等手段来执法。
天津:遛狗不牵绳或没收犬只
《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针对不文明养犬行为作出了明确规定。比如,未及时清理犬只在公共区域排泄的粪便的,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在建成区内饲养烈性犬的,可由公安机关没收犬只;携犬出户未使用束犬链牵领或者未采取其他安全措施的,情节严重者将没收犬只。
违反条例规定应当受到罚款处罚的行为人,可以向行政执法部门申请参加与文明行为促进工作相关的社会服务。行政执法部门则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违法行为人参加一定时长的社会服务。违法行为人参加并完成相应的社会服务,可以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