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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传佩,男,1953年生人,中共党员,副高级职称,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高跷(海城高跷)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现为海城市民间高跷秧歌艺术团团长、编导,海城高跷秧歌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鞍山市优秀民间艺术家、海城市精神文明标兵。
邢传佩自幼习练高跷,是海城高跷秧歌的第五代传承人之一,从事文艺工作四十余年,对业务刻苦钻研,对艺术精益求精,掌握精湛的高跷绝技,口传心授培养新人,为海城高跷秧歌的挖掘、整理、传承、发展、创新做出了重大贡献,是海城市最有影响力、最具代表性的优秀文艺工作者。
每年参加国内外展示展演、文化交流、理论研讨、舞蹈赛事及进校园进社区惠民工程近百场,足迹遍布各省份和一带一路沿线多个国家,获得国内奖项8项,国际2项,极大提高了海城高跷的影响力,成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文化交流的亮点项目。
2006年5月20日,海城高跷经国务院批准列入首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2008年,邢传佩被国务院文化部授予“首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 2013年获第二届中华非遗传承人“薪传奖”,是辽宁省唯一一位获此殊荣的国家级项目传承人。
邢传佩自幼习练高跷,是海城高跷秧歌的第五代传承人之一,海城高跷秧歌的重要组织者之一。70年代至90年代曾多次带领海城市民间高跷秧歌艺术团参加国内外大型广场、舞台、央视等文化交流及演出,多次为参加国际民间艺术节、亚洲艺术节、港澳、出访欧洲、东渡日本等外事活动演出,编导了变化多样、惊险刺激的辽宁海城高跷秧歌,为海城高跷秧歌的挖掘、整理、传承、发展、创新做出了很大贡献,并为海城高跷的申遗工作做出了积极的努力。他认真专研,潜心挖掘整理传承探索创新高跷秧歌至今四十余年,培养造就了一代新人。于80年代组建海城市民间高跷艺术团,任团长、编导,带领艺术团克服种种困难,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艺术水平。2006年5月20日,海城高跷经国务院批准列入首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2008年,邢传佩同志于北京人民大会堂被国务院文化部授予首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
2011年开始,他联合中小学、幼儿园、舞蹈学校等开展教学,同泽中学将海城高跷引入校本课程,成立高跷社团,成为第二批全国中小学中华优秀文化艺术传承学校,多次抽选优秀青少年参加各类展示展演活动。使传承队伍的稳定发展得到保障,不断壮大。
2019年6月,海城高跷入选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优秀保护实践案例(辽宁省唯一);同年9月,海城高跷进校园实践案例被列入2018全国“非遗进校园”十大优秀实践案例(东北地区唯一)。
2020年,他组织高跷团队,积极配合各级政府和党的中心工作,围绕传承创新、人才培养、展演展示等开展保护传承工作,助力乡村振兴、“一带一路”倡议,参加各部门组织的非遗展演展示活动及非遗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等惠民活动30余次,广泛宣传海城高跷,增强海城高跷的保护传承氛围。先后走进海城市供电局、敬老院、供水公司、育才学团等开展新春慰问演出,走进抚顺市新宾满族自治县、铁岭市及海城市各乡镇社区展示展演,参加沈阳“文化进万家,非遗过大年”、营口迎新春非遗大庙会、鞍山春晚录播、大连大商集团年货大集、海城市第二届梨花艺术节、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宣传暨海城首届非遗购物节活动、助力“千山号”鞍山文化旅游专列开通、海城市“三下乡”惠民演出、铁岭艺术节、赫图阿拉老城参加中国BMW文化之旅拍摄、海城喇叭戏《杜鹃花开》首演式、辽宁艺术节、盘锦上口子艺术节、埠蒙县艺术节、央视CCTV综合频道《我和我的家乡》、南京市文化惠民工程等等非遗宣传展示展演活动,极大地提升了海城高跷的社会关注度和影响力。
培养、展演展示等开展保护传承工作,助力乡村振兴、“一带一路”倡议,参加各部门组织的非遗展演展示活动及非遗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等惠民活动30余次,广泛宣传海城高跷,增强海城高跷的保护传承氛围。先后走进海城市供电局、敬老院、供水公司、育才学团等开展新春慰问演出,走进抚顺市新宾满族自治县、铁岭市及海城市各乡镇社区展示展演,参加沈阳“文化进万家,非遗过大年”、营口迎新春非遗大庙会、鞍山春晚录播、大连大商集团年货大集、海城市第二届梨花艺术节、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宣传暨海城首届非遗购物节活动、助力“千山号”鞍山文化旅游专列开通、海城市“三下乡”惠民演出、铁岭艺术节、赫图阿拉老城参加中国BMW文化之旅拍摄、海城喇叭戏《杜鹃花开》首演式、辽宁艺术节、盘锦上口子艺术节、埠蒙县艺术节、央视CCTV综合频道《我和我的家乡》、南京市文化惠民工程等等非遗宣传展示展演活动,极大地提升了海城高跷的社会关注度和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