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凝心聚力 履职尽责
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贡献力量
作者:孙之智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将“十四五”规划与2035年远景目标统筹考虑,做好“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有机衔接,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以下简称规划与建议),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把方向、定目标、绘蓝图、指路径,彰显了一以贯之的人民立场,体现了高远务实的发展战略,凝聚了治国理政的中国智慧,为第二个百年奋斗新征程开好局、起好步提供了根本遵循。
一、明确历史定位,正确选择道路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充分肯定“十三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巨大成就,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出发,把握世界大势和发展规律,深入分析了国际国内形势,审议通过的规划与建议更是为今后五年乃至更长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行动指南。身处第二个百年奋斗征程开局起步,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持续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关键时期,我们要胸怀大局,找准人生定位与奋斗目标,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不动摇,把个人法治事业与日常工作融入时代发展大局,做“十四五”时期的奋进者、开拓者、建设者。
一是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实行在党的领导下厉行法治、依法治国的法治体制。通过坚持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致力于实现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同依法执政基本方式的统一,实现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同人大、政府、政协、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的统一,实现党领导人民制定和实施宪法法律同党坚持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的统一。
二是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构建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的法治体系。以保障人民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逐步建立起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形成科学立法、严格执法、文明司法、全民守法的局面,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是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之路,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创新完善平安建设工作协调机制,形成问题联治、工作联动、平安联创的良好局面。把“抓系统、系统抓”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有机地结合起来,落实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项措施落实到城乡基层,形成群防群治。
二、敢于担当作为,积极履行职责
深学笃用十九届五中全会会议精神,牢固树立改造主观世界和坚定理想信念的思想自觉、改造客观世界和推动政法工作发展的行动自觉。
一是坚持司法为民,以真挚的人民情怀服务群众。在审判工作中,要牢记司法为民的宗旨,始终将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作为新时代法院工作的基本目标,牢记司法为民的宗旨,始终心系人民群众,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正确处理好形式正义与实质正义、民意与法意、形式平等与实质平等、实体正义与程序正义、法律因素与非法律因素之间的关系。把增强忧患意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要求落实到具体的审判工作中,在破我去私、平等对待、排除干扰、明法析理、一以贯之、便民亲民上下功夫。将实际问题是否解决、人民群众是否满意、执法司法公信力是否提升作为重要标尺,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切的公共安全、权益保障、公平正义问题,让人民群众从具体个案中感受到司法的尊重和温度,有更实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是坚持深化改革,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建设。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面对国内外形势的变化,面对新时代人民群众更丰富、标准更高的需求,人民法院必须转变理念、主动适应、自我革新。要不断加强审判流程管理,优化资源配置,通过高质高效的多项审判监督管理方式,逐步构建全案由、全类型、全流程、一体化的提升审判质效工作系统,力争破除制约公平正义的体制机制障碍,完善审判权力运行和监督新机制。
“十四五”时期我国将进入新发展阶段,是实现新的更大发展的关键时期。新发展阶段就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阶段,这在我国发展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要清楚的把握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不断增强机遇意识和风险意识,保持战略定力,努力开拓进取、奋力前行,推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有机衔接,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