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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涌,男,汉族,1966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2005年参加公安工作,生前任山东省青岛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同三高速公路大队二中队中队长。2021年10月3日凌晨,李涌同志在执行国庆安保高速公路巡查任务中,为保护执法对象安全,不幸壮烈牺牲,终年55岁。从警以来,李涌先后荣立个人一等功1次、二等功3次、三等功2次,荣获山东省先进工作者、全省敬业奉献模范、全省我最喜爱的十佳人民警察、青岛市优秀共产党员、青岛市劳动模范等称号。被评定为烈士,追授为“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称号。
从警16年来,李涌同志始终坚守在道路交通管理一线,他首创10种“温馨提示”手势,推动提升驾驶员文明行车自觉性,道路交通秩序明显改善;他开通微博“交警李涌”与网友互动,为传播交通安全意识贡献智慧力量;他始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多次护送危重伤员前往医院救治,救援救助遇险车辆和群众;他深入社区、学校、企业等进行交通安全知识授课,连续7年在“青岛好司机”团队从事义务普法志愿服务,20年坚持无偿献血近3万毫升。回顾李涌同志的一生,平凡而简单、光辉而璀璨,他用一生践行爱民情怀,守护百姓平安,他是群众身边的“暖心交警”,是大家心中“永远的英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