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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V刊
光明网记者董腾飞 王恩慧
近年来,生态文明建设地位日益突出,在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必须要有系统完善的生态文明制度做保障。在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四川省绵阳市北川羌族自治县擂鼓镇五星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余绍容表示,要持续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用途管制制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实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改革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
全国人大代表余绍容(受访者本人供图)
余绍容建议,加强对限制和禁止开发区的政策倾斜和资金补助,要按照“谁受益、谁补偿,谁损失、补偿谁”的原则,坚持“输血”与“造血”补偿相结合,同时,在生态补偿转移中,加大中央财政向生态保护区域地方财政纵向转移,将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明确为优先支持领域;协调由生态受益区、重点发展区向生态保护限制、禁止发展区地方财政之间的横向转移,实现“下游要生态、上游要生存发展”。
余绍容认为,加强对限制和禁止开发区的政策支持和资金补助是为了更好的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大力发展绿色低碳循环经济,切实实现生态文明建设的需要。同时,加强对限制和禁止开发区的政策支持和资金补助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起到加强地区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等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