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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盲文图书馆触摸博物馆,视障青少年通过触摸感受展品。资料图片
光明网记者王恩慧 董腾飞
全国两会期间,北京冬残奥会激战正酣,中国队96名运动员为心中的奥林匹克梦想参赛。北京冬奥会、北京冬残奥会引发人们对于冰雪运动的关注外,也引发了人们对于残障人士的关注。
我国无障碍环境建设发展迅速
“我们国家无障碍环境建设取得很多进步,大多城市道路都设置了坡道、盲道和必要的扶手,很多室内公共场所也都安装了无障碍卫生间、升降装置等等,很大程度上方便了残障人士以及其他特殊群体的出行。”长期关注这一群体的全国人大代表、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兼西安分所主任、陕西省律师协会副会长方燕对此深有感触,为我国在无障碍环境建设方面取得的进步感到高兴。
无障碍环境是残障人士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基本条件,也是方便老年人、孕妇、有特殊需求群体以及全社会成员的重要措施。经过深入调研后,正在参加全国两会的方燕代表认为,在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的道路上,保障残障人士、老年人、伤病人士和其他有特殊需求群体的权益,重视特殊人群在生活中存在的切实问题,从国家和政府的角度,建立一套完善的无障碍环境保障法律体系以及健全的相关配套设施十分有必要。
国家轮椅冰壶队在北京市残疾人文化体育服务中心气膜式冰壶冰球运动馆训练。资料图片
为了更好的无障碍环境建设
目前我国有关无障碍环境的相关条文虽然在《残疾人保障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有体现,但细分领域的法律如《建筑法》《道路安全法》《铁路法》等都没有涉及。另外,我国的《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的效力层级仅为行政法规,规定内容较为原则性,法律责任也较为单一。所以,为了更好评估无障碍环境建设立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方燕代表建议全国人大启动相关调研工作,组织成立调研小组,结合我国在政策层面、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等层面的三十余年的实践经验,在全面了解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存在困难及已有的解决方案后,有的放矢地开展调研,为我国无障碍环境建设立法提供充足参考和依据。
方燕代表建议全国人大启动调研工作,对无障碍环境建设立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评估,制定《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在《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尚未制定之前,建议对现行的《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进行修改完善,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各部门的职能范围、相关责任,还要从无障碍设施建设、无障碍信息交流、无障碍社会服务等方面进行规制,进一步加强相关保障措施。”“建议在《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的框架和组织架构下制定《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弥补现存法律空白,更好地保护无障碍相关利益人的合法权益。”
方燕代表还建议进一步建立健全无障碍环境建设长效工作机制。无障碍环境建设涉及市政建设、公共交通、信息交流、社区服务等诸多领域,是一项综合性、跨部门的系统工程。只有民政、交通运输、教育、公安、文化、财政、发改委、旅游、新闻出版广电、民航、铁路等部门齐抓共管,无障碍环境建设才能全面推进。
“希望通过《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的制定和实施,能进一步改善残障人士、老年人及其他特殊需求群体的生活条件,让他们感受到更多的温暖与幸福。”方燕代表这样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