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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重庆市巴南区10部门联合发布《重庆市巴南区十位一体推进家庭教育指导实施细则》(下称《细则》),意在及时掌握家庭教育现实状况及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协作配合,指导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健康成长,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发布会现场 图片来源:重庆市巴南区委宣传部
《细则》遵循五个原则:一是尊重未成年人身心发展规律和个体差异;二是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保护未成年人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三是遵循家庭教育特点,贯彻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和方法;四是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紧密结合、协调一致;五是结合实际情况采取灵活多样的措施。
重庆市巴南区组织开展家庭教育流动学校院坝课堂。
资料图片 来源:巴南区委宣传部
据了解,巴南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联动协调小组,由区委政法委、区妇联、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民政局、区教委、区卫生健康委、区关工委和各镇街组成并担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明确一名负责领导和联络员,负责本单位推进家庭教育日常指导工作及各单位间的联络与协调。
建立信息共享制度
对重大家庭教育指导案件及时通报,并交由区教委、区妇联、区公安局、区人民检察院、区人民法院备案。区人民法院、区公安分局、区人民检察院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抄送责令履行监护责任告诫书、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寄送信息简报、指导性文件等,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上述材料整理后,及时分发各成员单位,以加强各单位的联系和交流,促进家庭教育工作向纵深推进。
三级问题评估制度
各部门在指导家庭教育时,应评估其家庭教育问题的严重程度,并在24小时内将评估结果和案件基本信息发布到“多机构合作推进家庭教育信息平台”,以筛查高危案件,并对全部家庭教育案件进行分级管理和干预。
评估结果为“低危”等级的,各部门要相互协同,及时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各级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人民调解组织、妇联组织、社会组织应进行劝诫、教育、调解工作。
评估结果为“中危”等级的,村(居)民自治组织、人民调解组织、妇联组织等应对当事人进行定期跟踪回访;积极引导并协助当事人向有关机关申请庇护;民政部门应及时提供庇护救助;司法行政机关对符合条件的案件提供法律援助。
评估结果为“高危险”等级的,各部门除按“中危险”处置外,应立即启动联席工作会议制度,重点关注,防止恶性刑事案件的发生。
季度一次联席会议制度
巴南区推进家庭教育工作联动协调小组联席会议由区教委、区妇联、区法院轮流召集,必要时由区委政法委召集,原则上每季度一次。联席会议通报、分析前期家庭教育案件危及程度统计台账,填报情况及个案的处理情况,研究、讨论本期高危个案的处置,并听取相关工作意见和建议。
统计台账制度
各部门单位应当将家庭教育案件纳入信息系统,分类建档,以掌握家庭教育案件相关数据,为有效开展推进家庭教育工作提供参考并及时依法处理。
(张璋 邓渝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