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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西咸新区制定出台23条政策措施,全力稳经济增长、稳市场主体、保就业。具体政策措施如下:
稳投资保增长
稳定和扩大有效投资。在《西咸新区应对疫情影响支持重点项目建设扩大有效投资奖励政策》的基础上,对今年6月、7月、8月新开工、社会主体投资的产业类项目,再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补贴。
促进重点企业发展。对现有规模以上工业、服务业、限额以上商贸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运行补贴。对今年6月纳入规模以上工业、服务业、限额以上商贸企业统计名录库的企业,再一次性额外奖励20万元,下半年纳入统计库的,奖励10万元。
支持先进制造业发展。对于上半年产值增长5%以上的高新技术企业和规模以上先进制造业企业,给予3-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鼓励工业企业技改提升。对本年度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含)以上的在库工业企业,按实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的2‰给予奖励,最高奖励50万元。对本年度投资新建、加层改造三层及以上标准厂房的特色园区投资主体,按100元/平方米给予奖励,最高奖励50万元。
加快培育市场主体。对今年6月新办企业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实缴资本不低于100万元,存续期满6个月且产生经济贡献的,给予每家1万元补贴。
支持民航业加快恢复。安排3000万元对西安咸阳国际机场起降航班给予增量奖励。按4月份航司实际执行航班量为补贴基数,6月起每月执行率较上月提升幅度10%-30%,每个(增量)航班奖励4000元,执行率提升幅度30%以上,每个(增量)航班奖励6000元,先达到奖励标准的先予以兑付,兑完为止。
加大农业生产保障力度。对于实施粮食托管服务连片超过500亩的社会化组织和集体经济组织各按照100元/亩的标准给予补贴。对于利用撂荒地、闲置地等扩大秋粮种植面积的统收统种主体,按照350元/亩的标准给予补贴。对采用玉米新品种、新技术的生产主体,按照50元/亩的标准给予补贴。对于扩大蔬菜种植连片100亩的生产主体,按照露地菜50元/亩和设施蔬菜100元/亩的标准给予补贴。
促消费保市场
推动消费市场主体迅速回稳。对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市场主体按经营类型、规模分档,每家给予一次性500元、1000元、5000元、1万元补贴。 激发重点领域消费大幅回升。今年6月发放1000万元专项汽车消费券,鼓励消费者在新区限额以上汽车销售企业购置汽车;发放2000万元综合消费券,用于新区零售、餐饮、住宿类、景区景点市场主体开展促销活动。
支持文旅市场稳步回暖。对新区内旅行社、分社招揽过夜游客入住新区星级酒店、限额以上酒店、等级民宿的,对相关旅行社每人次奖励30元,单家奖励最高20万元。对于承办省、市和新区重大文旅活动的新区企业或单位,给予活动总费用的30%补助,每家企业最高100万元。
降成本保就业
延长阶段性失业工伤降费率政策。自今年7月1日起,再次延长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率政策一年,政策执行期限至2023年6月30日。
落实阶段性社保费缓缴政策。对一季度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可申请缓缴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缓缴期不超过六个月;对餐饮、零售、旅游行业的参保企业纳入重点支持范围,可允许缓缴期限不超过一年。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铁路运输等5个特困行业实施阶段性缓缴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三项社保费用政策。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2年缴纳养老保险费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至2023年底前补缴。
支持企业稳岗稳就业。对于新区规上工业企业以5月参加社会保险人数为基数,承诺年底前不裁员的,按照每名参保职工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稳就业补贴,最高100万元。
支持企业扩岗促就业。对新区企业今年6月起新招录员工、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并有缴纳社会保险记录的,按每人2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强要素保运行
鼓励金融机构让利小微企业。对于今年为新区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服务,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低于上年同期融资成本、贷款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增速且2022年度中小微企业贷款增量排名前十的银行机构,给予每家50万元奖励。
持续加大贷款贴息支持。对新区中小微企业在今年新增流动资金贷款(展期视同新增),按实际贷款利率与资金入账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孰低计算的60%给予贴息,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50万元,6月底前先行兑现一批。
充分发挥地方金融组织作用。对今年单户担保额500万元(含)以下的企业担保费率降至0.5%,给予2%的担保费率补贴;鼓励小额贷款公司、融资租赁机构、商业保理机构等地方金融组织对中小微企业或个人降低融资综合费率、减免利息,按照上半年免息额度的50%给予补贴。
减免企业房租。对今年新区范围内的服务业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国有营房的,按照最高不超过2000平米标准,免收6个月租金。
延长用电补贴期限。对于新区重点项目,按其2022年上半年实际用电量的50%,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标准,给予电费补贴。
加大土地要素保障。降低出让地块保证金的缴纳比例最低至20%,允许受让人申请延期缴付或分期缴付土地出让价款。适度增加2022年度建设用地计划,加大对重点项目用地补充耕地的支持力度。
加快项目审批手续办理。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简化优化审批流程,开通“绿色审批通道”,加大项目帮办代办力度,采取“容缺+告知承诺”方式,推进产业项目、基础设施项目、低风险项目审批手续办理,推行产业科研项目“拿地即开工”,新建商品房项目“交房即交证”。 实行企业诉求“双周动态清零”。发挥助企联络员和“政企通”平台作用,全面梳理企业在扩产扩能、人才招聘、金融支持等方面的诉求,为“五上”和重点企业提供“一对一”专属服务,落实“24小时在线服务”保障机制,实现“接诉即办”,两周内办理结束。
落实好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以及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6个行业企业(简称制造业等行业)可自2022年4月纳税申报期起,按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对符合条件的微型企业、小型企业及制造业等行业的中型企业、制造业等行业的大型企业,可分别自今年4月、5月、6月纳税申报期起,按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本政策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