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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做好重庆市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工作,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重庆市历史建筑保护与利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2日对《管理办法》进行了解读。
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管理办法》明确将历史建筑纳入保护对象,构建了历史建筑的全流程保护体系,提出了保护利用的目标要求。重庆市历史建筑现存数量多、分布广,亟须细化研究配套管理制度、明确保护修缮要求、完善相关审批流程、提出活化利用指引。为此,该办法进一步完善了历史建筑保护政策体系,为历史建筑保护工作提供保障。
图为活化利用后的鸽牌电缆厂红砖厂房。
《管理办法》界定了各类保护行为边界,依据保护利用过程中对历史建筑干预程度的不同,界定了“日常维护”“整治和修缮”等措施的行为边界和管控要求,以及出现紧急情况时的“抢救性保护”与无法实施原址保护时的“迁移异地保护原址”的区别,避免修缮过程中因界线模糊而造成的“建设性破坏”。同时,《管理办法》明确了历史建筑保护底线,兼顾保护与改善民生。在保护核心价值要素的前提下,可根据现代生活需求进行合理利用,提出实施历史建筑保护修缮,必要时应编制保护修缮方案,明确在修缮过程中“哪些可以动、哪些不能动”,确保历史建筑及其环境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图为修缮利用后的凤鸣镇黎明村彭家大院。
截至目前,重庆市已公布了七批共777个历史建筑。近年来,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通过常态化普查申报、制定保护规划、强化规划管理、加强保护监管、推进活化利用等方式,加大了历史建筑的保护力度。(文:丁玉冰 邓渝佳 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