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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乡村振兴发展作为实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一项重要战略任务,受到了国家和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和重视。乡村振兴不仅涉及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民生改善,更关乎国家整体发展和社会和谐。在这一进程中,社会治理作为一种重要手段和方法,对于解决乡村振兴中的种种难题、促进资源配置的优化、提升乡村居民的生活质量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为了更好地推动乡村振兴进程,加速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要创新社会治理模式,提升乡村治理能力,促进乡村经济、社会和文化的全面发展。
社会治理模式是指在社会治理过程中,政府、社会组织、企业和个人等多元主体通过协商、合作、互动等方式,共同管理社会公共事务、解决社会问题、提供公共服务的一种模式。它强调多元主体的参与和协作,注重发挥各种社会力量的作用,以实现社会的和谐稳定和发展。一般说来,社会治理模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政府主导。政府在社会治理中扮演重要角色,负责制定政策、提供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秩序等。政府主导的社会治理模式强调政府的权威性和责任性,但也需要注重与其他社会主体的合作和互动。二是社会协同。社会治理不仅仅是政府的责任,也需要社会各方面的积极参与。社会协同的社会治理模式强调政府、社会组织、企业和个人等多元主体的协作和互动,共同解决社会问题。三是公众参与。公众是社会治理的重要力量,参与社会治理可以提高治理的民主性和有效性。公众参与的社会治理模式注重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和决策。四是法治保障。法治是社会治理的基础和保障,通过法律手段来规范社会行为、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权利。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模式强调法律的权威性和公正性,要求政府和社会各方面都要遵守法律。可以说,社会治理模式是一个多元化的概念,它强调政府、社会组织、企业和个人等多元主体的参与和协作,注重发挥各种社会力量的作用,以实现社会的和谐稳定和发展。在不同的社会背景下,社会治理模式会有所差异,但其核心目标都是通过合理的组织和协调,促进社会的良性运行和发展。
在乡村振兴的背景下,创新社会治理模式,一是为了应对乡村治理挑战。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乡村发展的滞后,乡村治理面临着许多挑战,如村民自治委员会建设以及乡镇政府治理能力提升等。为了有效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创新社会治理模式。二是为了适应新时代要求。在新时代背景下,乡村治理需要更加注重法治化、科学化和社会化。通过创新社会治理模式,可以推动乡村治理向更高水平发展,更好地适应新时代的要求。三是为了促进乡村振兴。创新社会治理模式是乡村振兴的重要保障。通过完善村民自治制度和提高乡镇政府治理能力等措施,可以促进乡村的全面振兴,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和幸福感。四是为了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创新社会治理模式有助于破除制度障碍,实现城乡融合发展。通过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措施,可以促进城乡要素的自由流动和优化配置,推动城乡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五是为了提升国家治理效能。乡村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创新社会治理模式,可以提升国家治理效能,增强国家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实现社会稳定、安全和公正的目标。
在乡村振兴的大背景下,创新社会治理模式显得尤为重要。通过实践探索,可以发现,创新社会治理模式不仅能够提升乡村治理水平,还可以推动乡村全面振兴,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提升国家治理效能。因此,我们要积极探索和实践创新社会治理模式,为乡村振兴注入新的动力。
加强乡村治理法治建设。创新社会治理模式,助力乡村振兴发展,法治建设是基石。通过加强法治建设,确保乡村治理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为乡村社会提供稳定、公正、透明的治理环境。首先,建立健全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要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提供公共服务和市场监管;要鼓励和支持社会各界积极参与乡村治理,发挥各自优势;法治是保障乡村治理的重要手段,通过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培养法治意识,提高村民的法律素养,引导村民知法、守法、懂法、用法,营造法治氛围,为乡村治理的有力的法治支撑,保障乡村治理的合法性和公正性,推动乡村社会的和谐稳定和发展繁荣。其次,充分发挥法治的规范和保障作用。要构建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明晰尊法守法的价值取向,厘清执法司法的路径选择,树牢懂法用法的法治理念。加快构建横向联动、纵向贯通的依法治理体系,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这将有助于提升乡村治理的效率和效果。最后,强化智治支撑是提升乡村治理水平的一项关键因素。通过健全完善一体化“数字政府”系统架构,创新研发数字化社会治理平台等方式,构建起县、乡镇、村(社区)、网格员四级纵向贯通、各部门之间横向联通的社会治理信息化网络,以“智慧+”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和效率,为乡村社会治理注入新的动力,更好地推动乡村的全面振兴和城乡融合发展目标的实现。
构建特色乡村治理格局。在乡村振兴的大背景下,创新社会治理模式,要推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构建多元化治理格局。首先,要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基层治理方向。通过完善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确保农村既充满活力又稳定有序。要发挥组织的引领作用,以群众广泛参与为基础,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发展局面。其次,要注重“三治”融合,即自治、法治和德治的有机结合。自治重在自我管理,法治重在外部约束,德治重在道德引领。这三者之间虽然存在明显的差异性,但相互补充,共同构成了新时代乡村治理的重要目标。在实施过程中,要充分发挥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等的作用,弘扬公序良俗,促进三者有机融合。再者,要构建多元化治理格局。要构建相对完善、平衡的乡村治理主体结构,落实乡镇(街道)主体责任,发挥村(社)组织主体作用,激发人民群众的主体意识。通过实施“三大主体工程”,构筑一核多元的多主体协同治理格局,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和基层治理现代化。
引入乡村治理社会资本。创新社会治理模式不仅要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提升村民的国家认同、保持乡村和谐文明,还要激发人们不断奋斗、积极向上的劳动创业热情。因此,创新社会治理模式,需要引入社会资本,激发乡村治理活力。一方面,社会资本对于推动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作用。通过引入社会资本,可以打破传统的封闭性乡村社会结构,促进人口流动和资源共享,增强乡村社会的开放性和多元性。同时,社会资本还可以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将政府、企业和社会组织等各方力量汇聚起来,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另一方面,在引入社会资本的过程中,要注重培育和发展乡村社会组织,鼓励社会各界参与乡村治理。这些组织可以作为政府与村民之间的桥梁和纽带,参与乡村事务的决策和管理。通过支持乡村社会组织的发展,增强村民的自治意识和自我管理能力,提高乡村治理的效能和水平。
健全治理考核激励机制。在推行治理创新的过程中,要从本地实际情况出发,以人民为中心,突出需求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这要求构筑符合当地乡村社会特点、合法合理合情的治理方式,以最大程度地凝聚人心、改善民生福祉和维护民众的共同利益。因此,创新社会治理模式,要建立健全的乡村治理激励机制和考核机制。首先,要建立健全的激励机制。这包括物质激励和精神激励两个方面。在物质激励方面,通过政策引导、资金扶持等方式,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乡村振兴工作。对于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或组织,要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以激发其积极性和创造性。在精神激励方面,通过表彰、宣传等方式,树立先进典型,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营造积极向上的社会氛围。其次,要建立完善的考核机制。这需要对乡村振兴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和考核,以确保各项政策措施得到有效落实。在考核过程中,要注重实效性和可持续性,避免形式主义和短期行为。要加强考核结果的应用,将考核结果与政策调整、资金支持等挂钩,形成有效的反馈机制。最后,要注重创新和智能化手段的运用。例如,可以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建立智能化的乡村治理平台,提高治理效率和精准度。要鼓励和支持基层探索符合本地实际的治理模式和方法,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推动乡村振兴工作的创新发展。
综上所述,在乡村振兴的大背景下,创新社会治理模式对于推动乡村全面振兴、促进城乡融合发展以及提升国家治理效能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加强法治建设、培育和发展乡村社会组织、建立健全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和创新研发数字化社会治理平台等措施,我们可以更好地实现乡村振兴战略中的“治理有效”目标,为农业农村现代化和基层治理现代化注入新的动力。同时,我们要继续深化对创新社会治理模式的探索和实践,不断完善激励机制和考核机制,注重智能化手段的运用和创新精神的发挥,从而更好地适应新时代的要求和挑战,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更大的贡献。
(宋斌斌、魏嘉乐,河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