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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出台,这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指导“三农”工作的第十二个中央一号文件。意见以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为主题,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蕴含的发展理念、工作方法和推进机制为主线,对当前以及今后一个阶段的“三农”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乡村振兴工作一以贯之的高度重视和坚定不移的必胜决心。
内蒙古作为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肩负着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要使命。近年来,内蒙古正在以提升乡村治理水平为重点,加速推进由农畜产品产量大区向农牧业产业强区转变,进而有效带动乡村全面振兴。2023年,全区粮食播种面积1.04亿亩,较上年增加49万亩,粮食总产量再创新高,达到791.6亿斤,比上年增加11.4亿斤,实现“二十连丰”,稳居全国第6,主要粮食作物总产、单产增幅均居全国前列。畜牧业生产“十九连稳”,全区猪牛羊禽肉产量285.4万吨,比上年增长2.7%。全区奶牛存栏168.7万头,比上年增长6.1%;牛奶产量792.6万吨,增长8.0%。
农牧业产业稳步上升的良好态势为内蒙古乡村振兴注入了强劲活力,而如何有效提升农畜产品流通质量和效率,将产业优势进一步转化为经济效益,全面推动乡村振兴行稳致远就成为了关键环节。物流作为农畜产品流通的重要保障,其组织模式是否适应发展需求,将直接影响流通的效率和质量。
目前,内蒙古农畜产品物流组织模式主要包含以下几种类型:
一是,第三方物流主导模式。农畜产品第三方物流是指专门从事农牧业生产资料和农畜产品储运及流通加工的中介组织,不从事任何直接农畜产品生产和销售活动。在这种模式中,第三方物流企业是主导者,联结着农畜产品生产和加工者、各级批发商、零售商、中介组织以及其他提供所需农畜产品物流服务的企业。例如,内蒙古华蒙通物流控股有限公司,通过整合上游特色农畜产品产地资源,及下游流通渠道资源,以订单农业、冷链物流及标准化的产品质量控制体系,依托自身建立的大宗农畜产品电子交易平台,无缝联接产、销两端需求,缩减流通环节。但是,目前内蒙古农畜产品第三方物流主导模式仍在起步阶段,基本以运输、仓储等基本物流业务为主,加工、配送、定制服务等增值服务功能仍需发展完善。
二是,批发市场主导模式。批发市场主导模式是一种在全国范围内普遍存在的农畜产品流通模式,相对于其他物流组织模式来说,该模式发展较早,效率不高,其交易环节多,交易成本高,对农民利益没有保障。目前,内蒙古农畜产品物流组织模式当中,批发市场主导模式所占的比重较大。在这种模式下,由各级中间商组织完成从生产端到销售端的物流活动,批发市场作为农畜产品物流网络中最重要的节点,起到了货物集输的作用,在很大程度上能够影响农畜产品价格、品类、供给量等要素。例如,巴彦淖尔市四季青农产品批发市场是全国重点“菜篮子”工程之一,市场占地面积10万平方米,市场建有270余间大小不等的商业门店和车库货站,与全国41个重点市场建立了联系,与多个农畜产品网站实现了对接,成为了当地农畜产品物流的重要带动力量。
三是,农牧业中介组织主导模式。农牧业中介组织主导模式是以包括农牧业合作组织、技术协会、农民经纪人在内的各种中介组织为纽带,组织产前、产中、产后全方位服务,使众多分散的小规模生产经营者联合起来,形成较大的统一群体。目前,内蒙古农牧业中介组织主导模式的组织化程度较低,各种农畜产品行业协会的发展较缓慢,但是一些农畜产品核心产区以农牧业合作组织主导的物流组织正在不断兴起。例如,通辽市扎鲁特旗玛拉沁艾力养牛专业合作社已打造出从牧场到餐桌的完整物流供应链条,产品流通过程实现了全程管控、精准定位,物流组织专业化、集约化能力不断提升,产品质量和品牌影响力不断提升。目前,合作社成员超过200人,总资产超过4300万元,带动嘎查农牧民人均增收6400元。
四是,龙头企业主导模式。这种模式多集中在畜牧业产业链中,由龙头企业构建物流平台、信息平台和销售平台,为农牧民提供技术指导和必要的金融支持。其优势在于减少了中间环节,降低了成本,加快了农畜产品进入加工领域和投入市场的速度,避免了分散的农牧户自主经营的市场风险、生产上的技术风险和利益机制不协调的问题,但缺点在于资本集中度很高。例如,内蒙古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协会是由内蒙古农牧业产业和农畜产品加工、流通、涉农企业自主成立的组织,以推动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为核心,以创新服务功能为抓手,推动农牧业产业健康、有序、稳定发展。协会成立十余年来,虽然对培育区域龙头起到了一定作用,但鉴于内蒙古大部分地区的农牧业商品化程度较低,龙头企业主导模式的作用仍未得到有效发挥。
五是,物流中心主导模式。随着农畜产品流通的不断发展,一批现代化的物流中心正在各地悄然兴起。这些农畜产品物流中心往往以批发市场或大型农畜产品生产基地为依托,集农产品收集、流通加工、仓储、包装、配送等多功能于一体,更注重现代物流技术的应用和高层次农畜产品仓储、加工、包装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内蒙古农产品交易市场是该类模式的典型代表,其以当地优势农畜产品资源为依托,以电子商务为主要创新渠道,将传统的农畜产品流通体系与现代化交易模式相结合,通过互联网直接上网报价、配对,以网上订货、物流配送的方式实现买卖双方点对点的农畜产品现货交易。
总的来看,内蒙古农畜产品物流组织模式虽存在多种类型,但组织化和集约化程度普遍不高,需要持续优化,充分激发各类组织市场引领和带动能力,更好地推动农畜产品产业发展,进而有效助力乡村振兴工作。
一、创造适合农畜产品物流组织模式发展宏观环境
内蒙古多数地区结合区域农畜产品生产流通特点进行组织模式创新的积极性较弱,应尽快培育适宜物流组织模式创新的宏观环境。一是加强对农畜产品物流及其组织的宣传,提高人们对农畜产品物流组织的认识。要通过加强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以及新媒体的宣传力度,加深农牧户、中介合作组织、加工企业等微观主体对农畜产品物流组织模式的认识。二是通过相关政策支持和合理导向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贯彻实施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以追求较高的经济利益与社会效益为目标的支持政策,培育出高度专业化和智能化的农畜产品物流组织。三是为农畜产品物流组织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充分发挥政府的服务职能,加强内蒙古农村物流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吸引社会投资,加大对交通、仓储、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
二、发挥政府对农畜产品物流组织模式创新推动作用
随着内蒙古农畜产品物流体系的逐步建立和完善,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地位和作用日益突出。应充分发挥当地政府在农畜产品物流组织模式创新中的导向作用,引导和鼓励各方主体在组织模式创新和完善过程中有效发挥积极作用。要通过制定适应物流发展的投融资、土地开发和利用、技术开发、网络化经营、城市交通、运输政策等综合性政策,整顿规范市场秩序,扶持符合物流发展方向和有利于提高物流发展水平的企业,依靠市场机制推动农畜产品物流组织创新。
三、加强物流组织微观主体自身建设
(一)积极推进产业化经营
内蒙古农畜产品物流主体依旧呈现小、散、弱的状态,产业化发展程度偏低,制约了物流组织模式发展。应结合地区发展实际,寻找和培育具备市场发展潜力的物流主体,以其为核心,优化或重构区域农畜产品物流组织模式。加大对农畜产品物流主体,如农牧户、加工企业、流通企业、第三方物流公司等的培育和支持力度,使其形成专业化、集约化、产业化的经营组织,有效汇聚社会资源,带动地区农畜产品物流组织模式深度优化。
(二)培育和发展农畜产品物流中介组织
农畜产品物流中介组织在日常的农畜产品物流过程中直接联系了农畜产品的生产者和需求者。通过这些物流中介组织的发展,农牧户的组织化程度可以得到较大提升,将有力推动农牧业现代化发展。对内蒙古而言,有效汇集生产端尤其是农牧民散户的生产能力应成为农牧业集约化发展的重要方向。因此,应探索建立以市场为导向、以行业发展特性为依托、以政府支持为保障的农畜产品物流中介组织培育机制,充分发展农牧业合作社、协会和生产大户等形式的中介组织,提升其掌握市场最新需求信息的能力,以及农畜产品的流通渠道和人脉关系,实现农畜产品运销规模化、系列化、集约化,提高流通效率。
(三)加强以农牧户为核心的物流组织模式创新
农牧户是农畜产品物流组织模式发展关键环节,应鼓励引导多种形式的农牧民合作组织,以及农牧民经纪人、代理商、批发商等中介组织,采取多渠道、多形式、多元化的方式有效打破地域和行业的界限,培育一批以农牧户为核心的农畜产品物流主体,充分发挥其在联结生产与市场、提升农牧业整体竞争力方面的积极作用。重点扶持有科技创新能力、资源整合能力、市场开拓能力的农畜产品生产流通组织,提高农牧户的组织化水平,促进农畜产品物流组织模式持续健康发展。
(四)夯实农畜产品物流组织模式信息化基础
农畜产品物流信息化建设是组织模式不断优化的重要保障,是降低物流成本,提高物流效率的关键。目前,内蒙古农畜产品物流信息化水平较低,尤其是农牧业生产端的信息化技术使用情况普遍较差。因此,管理部门应充分结合地区实际情况,以大数据中心建设为突破口,积极建立和完善地区农畜产品物流信息平台,做好市场信息资源服务和信息发布,对农畜产品物流信息进行全面、科学、及时的收集和加工,实现资源和信息共享共用,保障农畜产品物流组织模式的深度优化。
曹晔,内蒙古财经大学,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