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右上角微信好友
朋友圈
请使用浏览器分享功能进行分享
乡村振兴战略是新时代提出的重要发展战略,旨在解决乡村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乡村治理机制创新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推动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的战略选择,是提升乡村治理效能和促进乡村社会秩序和谐稳定的关键路径。
乡村振兴战略与中国式乡村治理机制创新
乡村振兴战略是中国式乡村治理机制创新的导引。乡村振兴战略的提出,标志着中国乡村发展进入新的历史阶段,具有重要的时代意义和现实意义。首先,乡村振兴是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其次,乡村振兴是解决城乡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的重要途径;最后,乡村振兴是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关键所在。乡村振兴战略作为中国新时代农村发展的战略基点,凸显了乡村治理机制创新的重要性和价值。在这一战略指导下,中国式乡村治理机制创新不仅是推动农村现代化的关键路径,也是解决乡村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的战略选择。
中国式乡村治理机制创新是乡村振兴战略的支撑。传统管理模式存在效率低下、资源配置不均等问题,难以适应当前乡村发展的新要求。因此,乡村振兴战略要求从传统管理模式向更加市场化、社会化、法治化和信息化的治理方向转变。通过创新乡村治理机制,可以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更好地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激发乡村治理的活力和创造力,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经济的可持续增长。乡村振兴战略下的中国式乡村治理机制创新,需要深化社会参与,调动和发挥村民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乡村振兴的良好局面。政府应当积极支持和推动村民自治、社会合作等形式的社会参与,通过建立多种形式的社会活动,提升村民的自治能力和治理水平,促进社会资本的积极投入,实现乡村治理的社会化和民主化进程。乡村振兴战略下的中国式乡村治理机制创新,需要通过法治力量保障社会参与乡村治理行为,确保治理行为的科学性和合法性,推动乡村社会发展和乡村治理有序规范;也需要通过科技力量促进信息化治理平台的建设,为村民提供更加智能便捷的公共服务,拓宽村民参与的渠道,提升乡村治理的效能,为实现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重要支撑。
乡村振兴战略下的中国式乡村治理机制创新原则
因地施策原则。乡村振兴战略下,政府应当以财政支持、税收优惠等方式鼓励乡村治理机制的创新实践,通过设立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各地开展乡村治理体制机制改革,促进乡村治理灵活性,帮助乡村更好地解决实际问题,更好地满足不同地区乡村发展的多样化需求。考虑到中国乡村的地域差异性,在制定政策时应充分考虑各地的实际需求,政策实施展开应注重差异化调整,确保政策的针对性。政府在推进乡村治理机制创新时应建立健全相关法规政策体系,为创新提供法治保障,加强对乡村治理机制创新实施效果的监督评估,及时调整优化政策措施。
多元参与原则。在乡村治理机制创新实践中,有效的社会参与能够增强治理的透明度和效能。在乡村振兴战略的背景下,应通过各类农村社会活动增强村民的集体认同感,组织传统社会文化活动促进村民之间的互动,提高村民对社会事务的关注度,增强村民对治理决策的支持。政府应当支持和鼓励社会组织实践,建立健全社会管理创新制度,赋予村民更多管理权。例如,建立村民议事会制度,促进积极村民参与治理事务,切实发挥民主监督作用,有效提升社会治理效能,推动社会内部资源的有效配置。还可以通过信息化技术手段提升社会参与治理的水平,建立社会信息化治理平台,提供便捷的信息反馈渠道,利用大数据分析社会需求,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科技兴农原则。科技应用是推动乡村治理机制创新的重要驱动力,应当积极推动科技创新与乡村发展的深度融合,建设智慧乡村平台,推广智能农业技术,提升乡村治理效能。例如,利用物联网技术监测农田环境,借助人工智能技术分析乡村社会治理数据,优化治理决策,实现技术资源的科学配置。完善乡村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乡村信息化水平,推广智能化的乡村公共服务设施,提升村民生活质量。在推动科技应用过程中,注重技术与实际问题的结合,推动政府和科技企业联合开展深入调研,了解乡村治理中存在的关键瓶颈,针对性地开发适合乡村治理的科技产品,有效解决乡村发展中的实际问题。
乡村振兴战略下的中国式乡村治理机制创新路径
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实施,乡村治理机制的创新成为实现乡村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未来应在政策供给、制度体系、社会参与和科技应用四个方面持续推进,确保乡村治理机制创新的可持续发展。
持续加大政策供给。在乡村治理机制创新的过程中,国家应继续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加强对乡村治理创新的财政支持,设立专项基金,用于支持各地乡村治理机制的创新实践。例如,通过增加财政转移支付,出台更为具体和可操作的政策措施,指导各地进行治理机制的创新。政策的制定应以实际情况为基础,充分考虑到各地的差异性,避免“一刀切”的做法出现。在经济发展较好的乡村地区,鼓励在乡村治理中进行更多的探索尝试;在部分经济相对落后的乡村地区,通过对口指导帮助逐步提升治理水平。此外,政府还应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完善法律法规体系为乡村治理创新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保障乡村治理机制创新的规范性,确保治理创新在法治轨道上进行。
优化完善制度体系。加强村委组织下的乡村制度建设,注重科学合理的制度安排,优化乡村治理结构,简化决策程序,不断探索创新乡村治理的具体制度安排,结合乡村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制度。通过建立健全村民议事会制度,鼓励村民积极参与村级事务决策管理。村民议事会要充分反映村民意愿,提升乡村治理的民主性。此外,应加强乡村治理人员的培训教育,提高其治理能力和水平。通过定期组织培训班、交流会等形式帮助乡村治理工作人员了解最新的治理理念和方法。同时,应建立健全激励机制激发乡村治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为乡村治理机制的创新提供人才保障。
激发社会参与活力。社会参与在乡村治理机制创新中显得尤为重要,应进一步加强村民的参与度和积极性,推动社会参与的深入开展,增强村民的社会意识和责任感。可以通过举办各种传统文化活动、文艺活动、体育活动增强村民之间的交流。要鼓励支持村民自主开展各类社会活动,提高村民的自治能力,支持村民组织各类兴趣小组、志愿服务队,增强村民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能力。村民自治制度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充分反映村民的利益,提升乡村治理的民主性。此外,政府应加强对村民参与治理事务的引导,提高村民的参与能力。通过组织各种培训班、入户宣讲、讲座等形式帮助村民了解乡村治理的基础知识,提高自身参与能力。建立健全激励机制,激发村民参与治理事务的积极性和社会参与治理的活力。
提升科技应用水平。科技的进步为乡村治理机制创新提供了新的可能性,未来应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提升乡村治理的智能化、精准化水平。要大力推广和应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建立乡村大数据平台,收集和分析村情民意,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政府应加强乡村信息化基础设施的建设,完善乡村宽带网络、智能终端等信息化基础设施。加大对乡村信息化人才培养引进工作,推动“互联网+”与乡村治理的深度融合,探索“智慧乡村”建设新模式,推动乡村治理的智能化和现代化。智慧乡村建设应注重技术与实际需求的结合,确保各类智能化服务能够切实解决乡村治理中的实际问题。
在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创新乡村治理机制是实现中国式乡村现代化的关键,要进一步探索提升乡村治理效能,促进乡村社会和谐稳定。未来,应继续探索和创新乡村治理机制,为实现乡村全面振兴提供有力保障。
(李美茹,福建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