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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时代,数字技术作为世界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先导力量,日益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全过程,深刻改变着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社会治理方式。”在新一轮科技革命的推动下,人类社会正加速向数字社会转型,数字化已经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动能和新手段。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站在把握数字化发展机遇和乡村振兴战略相结合的高度,提出了数字乡村战略。
顾名思义,数字乡村就是将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广泛应用于农业生产、农村生活、乡村治理等各个方面,旨在通过技术赋能,推动农村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提升乡村治理水平,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增强农民幸福感,进而实现乡村全面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
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乡村振兴总要求以及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总目标,数字乡村建设使得数字技术、数据要素的扩散效应、乘数效应、溢出效应和普惠效应不断释放,全方位、多维度赋能乡村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各个方面。
数字乡村建设赋能乡村产业振兴。物质资料的生产方式是人类赖以存在和发展的基础。产业振兴是乡村全面振兴的基础和关键,同样也是数字乡村建设的首要任务。在新的发展阶段,数字化技术为乡村产业兴旺、生活富裕的美好愿景提供了新的增长点和动力源。一方面,数字技术作为“第一生产力”深度嵌入农业“耕、种、管、收、购、销”的各个环节,不仅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传统农业劳动力短缺、劳动工序繁琐、劳动强度较大等问题,更有助于推动农业精细化、科学化、现代化转型升级。另一方面,通过数字化激活乡村地理环境、资源禀赋和人文历史等要素优势,催生出“数字+农业”“数字+文旅”“数字+电商”等一系列新产业、新模式,逐渐成为乡村经济发展的新引擎。在此过程中,电子商务、远程教育、远程医疗等数字化新业态的普及推广,更加优质的产业服务在乡村地区落地生根,不断改善乡村居民生活质量。
数字乡村建设提升乡村治理水平。乡村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本单元和重要组成部分,治理有效是推动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保障。毋庸置疑,数字化水平与乡村治理现代化的发展呈现正向效应,能够为乡村治理提供新的解决方案。“用好现代信息技术,创新乡村治理方式,提高乡村善治水平”,日益在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实现乡村治理现代化进程中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一方面,将党务、村务管理以及乡风文明建设、人居环境整治、平安乡村建设等综治工作系统纳入数字化治理范畴,通过建设乡村数字治理共同体能够进一步回应基层社会“最后一公里”的治理难题。另一方面,基于数字化的联结性和互动性,传统模式下信息传导的一元路径正在消弭和破解,信息传递效率的提高、信息沟通体系的完善畅通了乡村居民发挥治理主体作用的渠道,可以最大限度地凝聚起乡村治理的广泛合力,形成“共建共治共享”乡村治理体系。
数字乡村建设促进乡村文化传承和发展。在现代化的进程中,伴随城镇化、工业化和市场化的浪潮,传承和发展乡村优秀传统文化显得尤为迫切。在充分契合乡村文化特色、适应乡土风俗习惯的基础上,数字化成为焕活乡村文化、促进其传承和发展的有力举措。一方面,运用三维扫描、三维建模、数字存储等数字化处理手段对乡村地区的文化遗产、文化作品、文化现象进行采集、整理、储存,能够有效延长乡村文化的“生命周期”,延缓乡村文化的消逝与消亡,从而延续乡村文化根脉。另一方面,数字技术激活了多样化的文化呈现形式,催生出可视化、场景化、沉浸式的文化消费场景。依托“数字展览馆”“云直播”等数字化新模式,乡村文化的“沉寂资源”得以打破时空限制,继续展现魅力和风采。
数字乡村建设赋能乡村生态环境保护。乡村生态环境保护是乡村建设和发展的重要依托。在数字乡村建设的过程中,生态价值的实现统领数字化的实践、通过数字化赋能支撑生态环境治理,数字化和绿色化的有机统一使得生态宜居的目标不断成为现实。一方面,依托数字技术、数字平台创新乡村生态环境治理手段,为及时感知生态环境状况、准确识别生态环境问题、有效预警生态环境灾害、科学研判生态环境走向提供了强大的技术保障。例如,福建省“生态云”平台为全省1.4万个村庄建立环境治理的“数字画像”,用海量数据谋篇布局、梯次推进“绿盈乡村”。另一方面,数字技术的生态化转型也使得数字乡村建设的技术嵌入和平台搭建更加遵循绿色、低碳、环保等原则,一定程度上避免了技术的“双刃剑”效应导致数字化赋能反而沦为制造污染、破坏自然的“祸首”。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城乡融合发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必须统筹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在新型工业化和新型城镇化过程中,现代科技创新、数字经济发展、产业结构升级等红利的不断释放,乡村全面振兴迎来了更加宝贵的发展机遇。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应着眼顶层制度设计、数字技术发展、人才培育等方面,持续推进数字乡村建设。
完善数字乡村建设理念。理念是行动的先导。自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提出数字乡村战略,并于2019年出台了《数字乡村发展战略纲要》后,相关政策文件的出台为数字乡村建设提供了初步的理论指导。但由于当前数字乡村建设仍处于探索和初步发展阶段,仍需从理念层面进一步完善数字乡村建设的顶层设计。一方面,要准确把握数字乡村建设内涵,明确数字乡村建设不是数字化在乡村地区的简单“粘贴”。在数字乡村建设的过程中,需要根据乡村振兴目标、乡村核心功能和实际需求确定发力重点,真正让数字化解决方案有效回应好掣肘乡村发展的难点、堵点和痛点,避免“貌合神离”“形似而神不似”的情况出现。另一方面,数字乡村建设需要坚持系统性、整体性思维。具体而言,相关的立法政策、保障制度、协同发展机制和建设标准需要不断完善;有关部门要汇集有效资源、强化协同合作;建设主体要聚焦乡村产业、治理、服务等重点领域系统发力。
加强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在数字赋能乡村全面振兴的过程中,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是进行数字乡村建设的重要前提和基础。一方面,要持续推进乡村地区千兆互联网、5G基站、物联网等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加速推进乡村地区公路、电力、水利、能源等基础设施的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改造,为智慧农业建设、乡村公共服务数字化等数字化应用场景开拓提供坚实的“硬件”基础。在此过程中,要发挥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对乡村数字化的辐射和引领作用,有效弥合城乡“数字鸿沟”,实现数字乡村和智慧城市同频共振。另一方面,要着眼信息流通和共享,打造面向农业农村农民的综合信息服务体系。通过搭建数字化平台、完善信息化普惠服务机制等方式,打破信息壁垒、降低信息流通成本,加快涉农信息资源的集成共享,实现“人找信息”到“信息找人”的跨越。
不断释放数字人才红利。乡村全面振兴,关键在人。在数字乡村建设方面,其关键也在于引育并举各类数字人才,解决好“引不来、留不住、培不出、用不开”问题。一方面,通过定向招聘、人才举荐、项目合作、联合攻关等多种方式畅通数字人才下乡渠道,吸引更多数字技术人才到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广袤天地发挥所长。同时,通过提高薪资待遇水平、完善返乡鼓励政策、健全晋升机制等措施解决人才干事创业的后顾之忧,让他们能够安心扎根乡村地区为数字乡村建设贡献力量。另一方面,要制定系统规范的农村居民数字素养提升计划,联合科研院所、职业院校、平台企业、公益组织等社会力量,针对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村经营主体开展培训,培养更多土生土长的“数字新农人”,激发数字乡村建设的内生动力,避免由于村民数字素养不足产生新的“数字鸿沟”,影响数字乡村建设的成色。(作者:吕洪珏,福建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