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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强调,“统筹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要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关于统筹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的部署要求,深刻领会事关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的重大战略,城市和乡村是相互促进、共存共生的,两者具有密切的内在联系。要落实好这一战略部署,必须统筹好城乡融合发展,形成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城乡融合发展新格局,这将有力支撑经济高质量发展和中国式现代化。
城乡发展矛盾存在于不同时空条件和社会发展阶段,矛盾的实质就是城乡关系在不同时期和发展阶段所呈现的外化形式。这决定了城乡关系的协调发展在我国现代化进程具有全局性影响,处理两者关系的方式和内容需要有所不同。要深刻认识统筹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对于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具有重要意义。
城乡融合发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体现了深化城乡改革、实现高质量发展的理念。统筹城乡产业结构升级、要素双向流动、基础设施规划、建设、治理融合、生态环境等各项工作,破除我国城乡二元结构、拓展高质量发展空间,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有助于促进区域发展和产业发展平衡,解决高质量发展的痛点和难点。统筹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坚持问题导向,要解决好在我国城镇化发展进程过程中由农村人口、资源要素大规模向城市流动,这种粗放型扩张模式所导致城乡公共资源分配不合理、要素交换不平等、利益分配不均衡等制约发展的现实问题。
随着国家经济政策不断完善,畅通城乡经济循环日见成效、城乡融合发展壁垒逐渐破除、城乡生产要素流通的范围和规模稳步扩大。但也面临城乡产业发展空间规划割裂、农产品供给体系与城市需求不适配、乡村的产业结构相对单一等现实挑战。城市制造业和现代化服务产业对农村产业渗透不够,在工业反哺农业,新型城镇化带动乡村振兴方面,还可以大有作为。增强城乡经济循环,将农产品供给体系与城市需求有效适配,增加优质农产品供给,畅通流通渠道,拓宽销售渠道,促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释放新的消费潜力和增长动能。
要增强城乡区域发展协调性,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和生活水平差距,为实现富裕夯实基础。推动城乡融合发展,要强化以工补农、以城带乡,让城市发展红利更好辐射和带动乡村发展,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提供全方位的制度供给,发掘独特价值,促进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形成独具特色乡村产业,使乡村振兴基于可持续发展特色产业之上,使乡村产业更显特色、更可持续、更具活力,使人民群众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都富裕。
城乡融合发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必须统筹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全面提高城乡规划、建设、治理融合水平。要完整、准确、全面领会《决定》的部署要求,遵循价值取向,把握原则方法,在统筹城乡融合发展道路上始终保持正确方向。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坚持人民至上是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集中体现。城乡融合发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城乡关系理论重要内容,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根本目的就是增进人民福祉,将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变成现实,想人民之所想,行人民之所嘱,将工作做到群众的心坎上。要深入群众、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倾听城乡居民最直接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切实增强城乡居民尤其是广大农民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千方百计地提高城乡居民收入,全心全意做好就业、教育、医疗、养老等实事,在城乡融合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让改革措施与城乡居民利益密切相关,充分调动城乡居民积极性,让广大城乡居民充分享受城乡融合发展所带来的发展成果。
坚持系统观念、协调发展的基本原则。随着新型城镇化战略、乡村振兴战略深入推进,城乡产业结构、要素结构、人口结构均发生深刻变化,对统筹城乡规划建设、经济发展和社会治理提出了更高要求,要坚持系统观念、协调发展为基本原则,注重整体谋划和一体推进。将城乡融合发展作为一个整体进行规划,注重城乡融合发展各项改革关联性和各项改革举措耦合性,加强各项改革措施统筹协调,确保城乡融合发展各领域改革政策同行发力、形成合力。推动户籍、土地、收益分配权、公共服务、生态保护等各领域措施,在改革实施中相互促进,在改革成效上相得益彰。
坚持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的工作方法。统筹城乡融合发展要遵循城乡关系运动发展规律和历史发展趋势,既要认识到城乡融合是一个复杂的、长期的发展过程,也要充分考虑我国当下城乡发展存在显著差异,根据不同乡村的地理条件、资源禀赋、产业基础、文化习俗等差异,因地制宜探索不同城乡融合发展路径。要抢抓科技发展机遇,通过科技引领和数据赋能,提升农业农村在数字环境、数字素养、数字技术水平、数字技术供给等方面的发展水平。同时,让科技赋能乡村治理,完善乡村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乡村基层自治的信息化水平和管理效率,让先进管理理念和方法拓展基层治理的广度和深度。要坚持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的城乡融合发展模式。
统筹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是做好2024年经济工作的三个统筹任务之一,是一项需要长期推进的战略任务,是实现城乡融合发展、富裕的根本途径,是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的必由之路。贯彻落实《决定》部署要求,要落实城乡融合发展的各项任务,需要更加务实的作风,细化工作举措,狠抓任务落实。
县城是我国城镇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城乡融合发展的关键支撑,是实现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载体,对促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构建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具有重要意义。要顺应人口流动规律和产业发展集聚效应。一方面,面向邻近大城市,积极融入城市都市圈,紧抓新时期国内产业分工调整机遇,优化招商引资政策因地制宜承接外部产业转移,依托县域产业集聚发展机遇,优化城镇交通配套和完善基础设施。另一方面,面向农业农村,承接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提高随着农业转移人口配套的基础设施水平,保障好进城落户农民原有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收益分配权,提升对农村发展的辐射、带动效应和帮扶作用。发挥好连接城市和农村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促进城镇连接城市、城镇服务乡村作用,推进城乡融合发展。
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完善要素市场制度和规则,破除制约城乡要素流动的体制机制障碍,推动城市资本、劳动力、技术等要素下乡,进一步畅通城乡经济循环,引导、鼓励更多优质资源要素有序流动和配置到乡村振兴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在资本方面,既要发挥好政府投资的引导和放大效应,也要放宽盘活社会资本。通过创新金融与数据科技的结合,降低金融借贷的融资成本、增强融资便利性,通过资本要素助力地方产业振兴。在劳动力方面,优化城乡人才队伍建设,建设紧密结合的职业教育和乡村产业发展需求,培养出高技术高技能的实用性人才,通过完善乡村工作和生活条件,创造良好创业创新环境激发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基本公共服务直接关系到城乡居民的生活质量,当前我国乡村基本公共服务存在明显短板,影响农民生活水平的质量。要尽快补齐短板,突出公共教育和医疗卫生等重点领域,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在公共教育领域,推动教育资源往农村倾斜,加强轮岗制度等师资队伍制度建设,更新教育基础硬件设施,充分利用数字化技术更好赋能乡村教育。在农村医疗卫生领域,加大对医疗卫生事业财政投入的同时,确保医疗人才资源下沉,推动医疗资源推动城乡协同与上下衔接,解决乡村医疗服务地域性、季节性等特征医疗服务不均衡问题,完善城乡医疗联合体建设,增强城市对乡村的对口支援和帮扶。不断缩小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差距,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作者:郑扬涛,福建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博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