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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要“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扎实推动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乡村文化深深扎根于乡土社会,不仅生动展现了农民独特的精神风貌与价值观念,还影响着农民的社会行为方式与日常生活习惯。因此,加强乡村文化建设,不仅是促进乡村社会和谐团结、提升乡村社会治理效能的必然要求,更是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内容。新时代,激发乡村发展的内生动力,为乡村振兴注入强大的文化活力。
价值导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
新时代的乡村文化建设,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努力做到乡村文化建设为了人民、依靠人民、乡村文化建设成果由人民共享,这是新时代满足农民美好生活需要,促进农民精神生活富裕的应有之义。
第一,要坚持乡村文化建设为了人民,时刻了解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始终将人民利益、人民意志和人民心声作为乡村文化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乡村,随着农民的物质生活不断提升,农民对精神文化的需求也在日益增强。而当前农村地区普遍面临文化基础设施滞后、功能单一、布局分散,文化活动缺乏等多重困境,与农民日益增长且个性化、多样化的文化需求明显脱节。因此,要坚持问题导向,通过调查研究,深入田间地头,倾听农民的真实声音,准确把握其文化需求的脉搏。通过精准施策,不断优化资源配置,创新文化服务模式,确保乡村文化建设的每一步都紧密贴合农民的实际需求。
第二,要坚持乡村文化建设依靠人民,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文化建设中的作用。农民是推动乡村文化发展的关键因素和决定力量。乡村文化建设要为广大农民提供广阔的平台,充分激发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让他们真正成为文化建设的主角。具体来说,可以通过深入挖掘、充分利用地域性文化传统,创新文化活动方式,精心策划并推出一系列贴近农民生活、契合农民审美、深受农民喜爱的文化活动,如“村晚”“村歌飞扬,唱响希望”等,从而提高农民参与度,努力为农民提供展示自我、表达情感、交流思想的平台,调动农民的热情,形成一股自下而上的文化传承与创造力量,推动形成全民参与、共建共享的乡村文化发展格局。
第三,要坚持乡村文化建设成果由人民共享,为人民提供公共、全面、高质量的文化服务。各地要加大投入力度,注重不同地区农村文化设施的均衡布局,实现文化设施的改造升级,确保城乡之间、区域之间的文化设施布局合理、功能完善,同时注重文化设施的管理与维护;要积极探索现代信息技术在乡村公共文化服务建设中的深度融合应用,通过文化与科技深度融合来创新文化产品和服务的形式与内容,提高农民享受文化服务的便捷性。
文化传承:加大乡土文化资源的保护与开发
新时代的乡村文化建设,必须根据各地不同的文化背景与特色,加强乡土文化资源的整理保护、研究阐释、提炼转化、展示利用、传承传播,真正让更多文物和乡土文化遗产活起来。
第一,加强对乡土文化资源的全面普查和合理修复。有关部门要组织专业化团队,利用现代技术手段,对具有保护价值的古建筑、古遗址、艺术品等乡土文化遗产和传统工艺、民俗活动等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全面普查和抢救,本着应收尽收的原则,依规将其纳入法定保护名录,建立电子档案。同时,依据其保护价值和现状,制定科学合理的保护规划方案。对于濒危的文化遗产,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抢救性保护;对于已经受损的文化资源,应邀请专业团队进行修复,确保修复过程遵循“最小干预”原则,保持文化遗产的原真性和完整性。政府应因地制宜制定和完善关于乡土文化资源保护的法律法规,明确文化资源保护的范围、主体、责任等,加强日常执法和监管工作,为乡土文化资源的保护和利用提供法律保障。
第二,推进乡村特色文化产业的发展。乡村田园景观、传统建筑、农耕生活、饮食文化、乡村风俗等都是乡村特色文化产业的重要源泉。要在保护的同时通过产业发展盘活这些文化资源。如根据各地不同乡土文化特色,深度开发体现地域性、民族性和时代性的文化产品,开发代表各地乡土文化的手工制品、民俗文化的休闲体验,促进文化创意与特色农业的有效融合。注重孵化“文旅IP”,整合文旅资源串珠成链,打造各地不同的文化旅游路线,将旅游景观与人文活动深度融合,让更多人在旅游中感受祠堂、古村落、地方戏曲、传统小吃等文化遗产的魅力。要实现乡土文化与科技的有效融合,如利用数字技术对乡土文化遗产(如古建筑、传统手工艺品、民俗活动等)进行记录和展示,让更多人能够身临其境地体验和学习乡土文化。要鼓励和支持将传统手工艺与现代设计、新材料、新技术相结合,开发具有乡土特色的文化创意产品,如手工艺品、家居装饰品、特色农产品包装等,提升产品附加值。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参与度。打造具有竞争力、引领力、影响力的文化名片,聚焦主流媒体和新媒体资源,构建全覆盖、立体化、多渠道的宣传营销矩阵,扩大各地乡土文化资源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第三,要加强区域间的合作与交流。不同地区的乡土文化资源各具特色,通过交流与合作实现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可以建立跨区域的文化遗产保护联盟或协作机制,共同研究解决保护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挑战。同时,加强与国内外相关机构和专家的交流合作,引进先进理念和技术手段,提升乡土文化资源保护与传承的水平和效果。
人才支撑:着力加强乡村文化人才队伍建设
近年来,乡村文化人才面临老龄化严重、知识结构单一、专业性不强等问题,导致乡村文化建设乏力。因此,要通过对人才的内用、外招、上请、下挖、进补、远育,念活“人才经”,为乡村文化建设注入强劲活力。
第一,注重用好、用活本土人才。充分挖掘并精心培育乡村社会中的地域文化精英,包括“新乡贤”“新农人”、民间非遗传承人等,让他们的独特才华成为乡村文化建设的重要驱动力。要促进人才的有效回流与集聚。吸引本乡在外的文化人才及具备专业技能的返乡能人,制定并实施包括住房补贴、子女教育优先权、日常生活补贴等在内的多维度、多层次补贴政策,切实减轻他们回归乡村的生活成本和负担;建立健全返乡人才服务体系,提供一站式服务,包括创业指导、项目孵化、法律咨询、财务支持等,为返乡人才解决后顾之忧,助力其快速融入并贡献于乡村文化建设。
第二,注重培养民间文化组织。积极动员城市文化工作者、高校文化领域的专家学者、大学生、企业家等社会各界力量,鼓励他们将宝贵的智慧、先进的理念以及丰富的资源带入乡村,与乡村本土的文化力量相融合。具体而言,可以搭建多样化的合作平台,通过组织文化交流活动、举办文化学术研讨会、建立文化志愿服务团队等形式,激发他们对乡村文化的关注与热情;鼓励并支持他们在乡村开展文化项目,如创办乡村图书馆、建设文化广场、举办文化节庆活动等,以实际行动丰富乡村文化生活,提升乡村文化品质;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对在乡村文化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团体给予表彰和奖励,进一步激发社会各界参与乡村文化建设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第三,加强对乡村文化干部队伍的管理。不断创新文化人才评价机制,打破传统的以学历、职称等为主要评价标准的模式,推动形成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吸引更多具有专业知识、热爱乡村文化事业、责任心强的人才成为乡村文化建设的主力军;加强对干部的教育与培训;鼓励干部参加学术交流、实地考察等活动,拓宽视野,激发灵感;力戒乡村文化建设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精简会议、文件等行政活动,减少不必要的检查、评比等环节,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让基层干部有更多精力投入到乡村文化建设的实际工作中。同时,大力发展乡村教育。
第四,大力发展乡村教育。抓实做好文化教育领域的基础设施建设,政府应加大对乡村教育的财政投入,改善乡村学校的硬件设施,如教学楼、图书馆、实验室、体育设施等,并进一步提升教育信息化水平,引入现代教育技术,如多媒体教学设备、网络教学资源等;开发适合各地乡村学生的乡土教材,将乡村文化元素融入教学内容,增强学生对本土文化的认同感和自豪感;结合各地实际,开展特色教育项目,如农耕文化体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等,让学生在实践中了解和传承乡村文化;切实推动产教融合,加强乡村学校与农业、手工业等产业的合作,通过校企合作等方式,培养具有乡村情怀和专业技能的人才。(鲁东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赵鑫宇 李姝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