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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7日,浦东首部知识产权领域的管理措施——《浦东新区知识产权技术调查官管理若干规定》发布。
《若干规定》共15条,适用于浦东新区行政区域内知识产权技术调查官的聘任、管理及相关活动,并明确技术调查官由区知识产权局聘任,可以采取全职或者兼职形式;明确技术调查官参与案件范围涵盖专利、商标、版权、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行政案件,在全国率先为技术调查官参与版权行政案件办理提供制度保障;明确知识产权司法、调解、仲裁工作需要技术调查官参与的,可参照适用向区知识产权局申请调派,为浦东行政区域内知识产权技术调查官互通共享提供制度依据。
近年来,随着浦东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不断加大,知识产权行政案件数量逐年增长,大量技术事实问题需要认定。随着大数据、人工智能、网络直播等新技术、新业态发展,大量新类型知识产权纠纷随之出现。引入技术调查官制度,协助行政执法部门、司法部门准确高效认定技术事实,有利于提升知识产权案件办理质效、缩短案件结案时间,有利于化解知识产权纠纷、降低知识产权维权成本,对构建更加完善的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格局具有积极意义。(谢卫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