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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构建产权明晰、分配合理的运行机制,赋予农民更加充分的财产权益”,明确了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基本要求,以及对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意义。
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是指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依托现代科技与管理理念,以农民为主体,对传统集体经济进行创新与升级的经济形态。随着我国经济发展水平不断提高,新时代推进农村产业振兴,全面提升农民生活品质,以高标准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必须重视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一方面,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坚持了土地集体所有制,可以保证广大农民在平等占有基本生产资料的基础上扎实推进富裕;另一方面,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适应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对内可以整合资金、技术、人才、数据、土地等生产要素,提升农业的规模化和组织化程度,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对外可以对接各类市场主体,降低交易成本,应对市场风险,使小农户更好地对接大市场。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能够有效克服农业经济存在的问题,为农业的规模化、集约化发展提供合理的形式,进而促进农业生产力的发展,更好地满足农业高质量发展的要求。
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有助于把农村分散的各种资源集中起来,盘活农村闲置资产,把城市的资金、技术等要素吸引过来,按照现代化的方式统一经营管理,促进农业的规模化经营,提高资源利用率。发展农业新质生产力,促进农业的提质升级,推动农文旅融合等新业态的发展壮大,全方位推进农业现代化。
促进农业转型升级。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创办具有集体性质和市场化功能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构筑多种多样的社会化服务和规模化经营,建立新型经营体系,为农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主体支撑;有利于提高农业的规模化和组织化程度,克服个体农户科技投入不足的问题,便于投入更多资金引进先进农业生产技术和装备,降低农业科技推广的难度,使农业科技覆盖农业生产全过程,不断推进农业生产的机械化、智能化、信息化,发展设施农业、工厂化农业、智慧农业等高端农业模式;有利于克服个体农户难以形成完整产业链的问题,通过组织合作来推动农业产业链升级,使产业链从农产品生产延伸到产品加工、储藏、运输、销售等各个环节,把更多的利润留在农村;有利于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形成农村产业集群,不断增强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有利于降低农业生产成本,提升农产品质量,推出各地的特色农产品,形成农业品牌,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提升我国农业的综合竞争能力。
推动农村新业态发展。农村土地、生态等资源是集体的共同财产,优秀传统乡土文化也是农村全体成员共同创造和传承的。发展农村新型集体经济,要整合农村的生态资源、历史文化资源,统一做好规划,共同保护和开发各地的生态环境、农业文明遗址、非物质文化遗产等,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旅游景点和文化项目;引进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虚拟现实、增强现实、元宇宙等现代信息技术,全景式展示农耕文明之美,不断提升农村旅游和乡土文化体验;集中资源和力量发展乡村主题的云旅游、云展览、网络直播,以及非遗研学、健康养老、休闲农业、观光农业等经济新业态。
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能够推动农村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变革,提高农村社会的组织化程度,有助于丰富农民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加强乡村治理、改善农村环境,全面提升农民的生活品质,实现乡村的现代化。
提高农村生产力水平。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归根到底属于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其根本价值指向是实现富裕,提高农村生产力水平。在集体经济内部,实行按劳分配为主和各种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相结合的分配方式,不断增加农民的经济收入。壮大集体产业,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不断完善联农带农机制,为农民提供更多增收的渠道。在确保新型集体经济发展壮大的同时,将更多资金收益投入民生领域,修缮农村的基础设施,完善农村的教育补助、医疗救助、养老服务,为低收入人群提供生活保障,增强农民的幸福感、获得感。
提升乡村治理水平。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增加村集体的资金积累,为农村基层治理的提供充足的物质保障,确保乡村治理机制能够高效运行。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将现代化的管理方式引入农村,提高农民民主参与管理和监督的能力,有助于增强农村的自治水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能够高效地组织生产和生活,增强成员之间的凝聚力,有效地防范化解社会矛盾,确保农村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
建设农村精神文明。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是成员之间以自愿合作的方式组织起来的,在此基础上进行劳动联合、利益共享。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有利于增强成员之间的情感纽带,复苏乡村熟人社会内部的信任关系,为传统美德的扎根提供土壤,活化优秀传统乡土文化并使之融入人民日常生活之中。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让农民群众切实感受到社会主义的优越性,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更加深入人心,在集体生产和生活中使集体主义观念得到巩固加强。通过集体经济组织来举办文化活动,加大对文化设施的投入,不断丰富农民的文化生活。
建设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乡村环境是全体成员的共同财富,需要从整体上治理和维护。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有利于把乡村的生态资源和历史文化资源整合起来,从集体经济收益中拿出资金用于农村资源环境的保护和开发,守住乡村的绿水青山,留住浓厚的乡风乡韵乡愁,建设宜居宜业的美丽乡村。此外,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还有助于引进先进科技,构建生态低碳农业模式,实现乡村的生态良性循环。
新时代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是一项极其艰巨复杂的工作。做好这项工作,必须完善体制机制,探索适宜的经营方式和内容,激活集体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
完善体制机制。深化“三权分置”改革,探索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的实现形式及运行机制,进一步明晰产权关系,为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提供制度基础。完善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法律保障,进一步明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法律地位、法律身份和制度体系,引导各方人员规范参与农村集体经济事务。构建政策支持体系,提供融资、产业、人才等全方位的支持。
探索适宜的经营方式和内容。经营方式和内容对集体经济的运行效果有重要影响。当前,我国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主要包括有专业合作社、股份合作社和乡村集体企业等经营方式。各地根据自身的经济、社会、政治情况选择适合于自身的经营方式,才能妥善处理好集体经济内部成员的关系,提升集体经济的运行效率。各地根据自身的资源优势,因地制宜选择经营内容,打造各村的特色产业、产品,克服产业同质化的问题,提升自身的竞争力。
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不仅为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提供了坚实的经济基础,更为农村社会的全面进步注入了新的活力。通过创新集体经济模式,能够有效激发农村内部潜力,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实现农村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同时,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还推动了农村治理体系的完善,增强了农民的集体意识和归属感,为构建和谐稳定的农村社会奠定了坚实基础。因此,我们要继续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加强科技支撑与人才培养,不断探索适合本地实际的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路径,让乡村振兴的宏伟蓝图在广袤的农村大地上变为现实,共同绘就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壮美画卷。
(作者:卿潇潇,天津社会科学院助理研究员、天津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天津社会科学院基地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