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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家评红楼”系列评论】
作者:上海师范大学人文与传播学院教授、中国红楼梦学会副会长 詹丹
对《红楼梦》中的贾宝玉评价之困难,脂评曾以一连串的“说不得”来感叹,所谓“说不得贤,说不得愚,说不得不肖,说不得善,说不得恶,说不得正大光明,说不得混账恶赖,说不得聪明才俊,说不得庸俗平凡,说不得好色好淫,说不得情痴情种”。不过,一口气说了这么多“说不得”,脂评到底还是引用他所认同的“情榜”评价宝玉为“情不情”,以为其对世间无知无识之物,都能以一段痴情去体贴。据此,说宝玉为“情痴”,或者如当代人所谓的“暖男”,大概还不至于归入“说不得”之列。
不过,日前有人发文《暖男的爱仅仅如此》,对作为暖男的贾宝玉大加笔伐,认为“贾宝玉就像一台中央空调似的向外辐射他的暖,对世间女子尽心爱怜呵护,可除了‘有心’之外,他的爱浮于表面,能量极低,甚至反而给女孩子们带来灾难”。作者分析,贾宝玉在金钏自杀事件中缺乏担当,而对他挚爱的林黛玉,也不过是“你死了我做和尚”,“无论话语还是行动上他从没有向着更好的结果努力过”,没有“我争取让我们好好活”的选项。从表面看,这些话有部分道理,但细究起来,恰也是对浮于人物表面言行的一种判断,是经不起推敲的。比如其认为“晴雯的死亡,在王夫人那里成了‘女儿痨’,在宝玉那里则是做了‘芙蓉花神’,一个丑化,一个美化,但本质都是通过自我欺骗来获得心安”,却不知丑化和美化之间有着嫌弃和关爱的情感区别。这里,故意忽视这一区别,貌似深刻地揭示了人的行为动机中有自私的一面,结果如先秦的韩非一样,基于性恶论而把所有人都归到无差别的自私一类,完全抹煞人的阳光的、利于他人的积极心态,其实正显示了论者自身的消极。
但这还不是问题的关键,因为具体到《红楼梦》这部小说,类似的判断其实深刻地反映出,该论者不理解当时的社会语境,也缺乏对曹雪芹独特艺术匠心的体会。
《红楼梦》围绕着贾府这样的贵族之家展开贾宝玉等人的故事。传统社会无往而不在的礼法制度,主奴有序、男女有别的等级秩序,也在贾府众人的日常生活中有全面体现。虽然不少学者把《红楼梦》归入“才子佳人”小说的谱系中,意在强调《红楼梦》中也发生着以贾宝玉为中心的男女恋爱故事,但这样的恋爱故事与传统“才子佳人”小说的貌合神离,理解起来还是比较复杂的。第五十四回回目中的“史太君破陈腐旧套”,突出贾母听才子佳人故事时来一番反驳,我们当然可以认为,是对才子佳人故事模式化、俗套化的反驳,也体现出《红楼梦》对才子佳人小说俗套情节的一种超越,等等。但问题并没有这样简单。因为贾母据以反驳的,是她对一个大家族的环境以及受环境制约的“才子佳人”的认识,认为双方既不可能也没机会相遇,即便相遇,佳人也不可能马上想到终身大事。贾母看到了这种故事的虚假、污秽以及对礼教规矩的破坏,并严正声明这样的事自己家里不可能有,这样的故事也不会让自家小孩子听,其实正表现出作者认识现实的清醒眼光。
由此带来的一个问题是,贾宝玉和林黛玉等人为何有可能相遇,并且发生了那么复杂的情感纠葛?对于这样轰轰烈烈的貌似“才子佳人”式的恋爱故事,长辈为何就不知道了?难道这是以老祖宗为代表的长辈们的“灯下黑”吗?是老祖宗一时犯糊涂吗?
其实不然。因为作者是通过把人物年龄低幼化的艺术设计策略,来为他们找到了一片生存空间。
第二十五回,宝玉中魔发狂,一僧一道前来相救,道是“青埂峰下别来十三载矣” 。据周绍良先生的实际推算,误差一年,应为十二岁,而黛玉比宝玉小一岁,则为十一岁。这个年龄段,从第十八回开始,到第五十三回结束。宝玉十三岁的年龄段,从第五十三回开始,到第七十回结束。也就是说,贾宝玉十二三岁的年龄和林黛玉十一二岁的年龄,是全书展开的大半部分。
也正由于人物年龄小,所以尽管在小说中,已经写到了他们为了真挚的爱而在甜蜜又痛苦中煎熬(如第二十九回,因两人心里早存下一段情思,为了张道士与宝玉说亲的事发生了争吵,并且在争吵中加深了理解,感情趋于牢固),但在旁人看来,这样的争吵只是儿戏。就像凤姐说的:“也没见你们两个人有些什么可拌的,三日好了,两日恼了,越大越成了孩子了。”在这里,凤姐是完全把他们作为孩子来看待的,把他们的行为视为孩子之间的顽皮和喜怒无常,根本没朝恋爱这方面去想,其他家长也没朝这方面去想。清代的李渔在短篇小说《合影楼》中写到一位管公,以为圣人所说的“男女授受不亲”是专对至亲而言,若是陌路人,根本就无见面的机会了,哪里还谈得上“授受”。这样的别具只眼,也说明了当时的上层社会对男女交往的那种如临大敌。在日常生活中,做家长的自然会防微杜渐,不会允许他们有这样的自由天地,不可能为他们提供相处在一起来恋爱的机会。但是,唯一的例外是,他们还太小,小得让人失去任何的警惕,根本不把他们已经被点燃的轰轰烈烈的爱情火焰,视为一种真诚而又认真的情感流露,而仅仅认作是一种儿戏。
也许,作者有意要在贾宝玉等人的身上尝试一种年龄错位的笔法,所以,当他还在七八岁时,也就是《红楼梦》的第五回,作者就安排他神游太虚幻境,并在警幻仙子的引领中,与一位鲜艳妩媚如宝钗、风流袅娜如黛玉的兼美结为人生的爱侣,从而在象征的意义上完成了成熟。换言之,在儿童的躯壳内,他,以及大观园其他女子的心灵,以一种秘密的方式在逾越常规地发展,以表现作者对情感的理想性吁求的一面。
然而,作者也没有回避问题的另一面。也正是在贾宝玉等人思想行为现实化的过程中,儿童躯壳的局限,现实中的种种限制必然会使其面临困境,这既是思想现实化的困境,也是逻辑化、艺术化的困境。
儿戏当然可以使贾宝玉等人为自己的逾越规矩、离经叛道找到宽容的借口,但儿童也必然意味着人微言轻。没有地位、不被重视是贾宝玉时常流露的苦恼,自己挨打不但不可能反抗,连逃避都不许。而金钏被斥、晴雯被逐,他或者一溜烟逃走,或者呆在一边干着急。平心而论,要一个十二三岁的孩子来担当确实也难。大观园固然能够视为他同众姐妹自由的天地,但也未尝不可以看作拘役他们、使他们行动不得自由的牢笼。所以,每逢贾宝玉有机会走出大观园时,总带给他深深的喜悦和激动。
正是从现实语境与艺术策略的相生相克中,我们才发现了作者塑造贾宝玉这一人物形象的全面复杂性和深刻性。而有些读者,把一顿无形的板子打在他头上,让自己和贾政一类的家长来对贾宝玉形成两面夹攻之态势,由不得要让作者发一声“谁解其中味”的浩叹了。(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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