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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家评红楼”系列评论】
作者:上海师范大学人文与传播学院教授、中国红楼梦学会副会长 詹丹
最近,读到国内几位名师有关《红楼梦》的整本书导读,都不约而同地把人物命名方式以及相关判词,当作理解小说人物和故事情节的关键。
1987年版电视剧《红楼梦》之贾氏四姐妹剧照
关于人物的姓名,他们或以为“给小说中的人物取姓命名是一门十分讲究的学问。它往往起到点化人物、暗寓褒贬、活跃气氛,有时甚至是提纲挈领的作用。《红楼梦》中的谐音正是这样”,或认为“这700多个人名,个个有讲究,个个凝结着作者的心血”。诸如此类的夸张说法,虽不必过于较真,但用以指导普通读者和青年学生理解《红楼梦》,可能会出现某些偏差,不能不引起我们的注意。
不错,《红楼梦》中部分人物的姓名,确实含有某种特殊功能,对理解作品或者人物有一定的指向性。比如小说采用谐音方式,或者提示作者整体的创作原则,如甄士隐(真事隐)和贾雨村(假语存),或者点出了人物的特殊遭遇,如娇杏谐音侥幸,冯渊谐音逢冤,元、迎、探、惜谐音“原应叹息”等。虽然这似乎是小说中已然存在的事实,也是大家熟知的,但由此出发来理解人物,总有贴标签的嫌疑,容易陷自己于教条主义的泥潭。
这里的关键在于,文学作品主要是以形象感人的,形象又是借助人物的生动具体的言行,通过展示特定情境中的复杂人物关系表现出来的。对形象的鉴赏,哪怕用概念介入,也不能脱离形象,不能采用贴标签的方式来对形象加以一一对应或寓意上的一一落实。就《红楼梦》来说,即使人物的姓名在谐音上给人以某种暗示或寓意,但这种暗示和寓意仅仅代表着形象的某个侧面,况且也只是对部分人物形象的理解起指向性,而对另一些形象的理解作用甚微,乃至根本不起作用。
《红楼梦》由于涉及的人物相当杂多,所以如何在人物设计中既照顾家族内外的群体性,又在群体中突出主要人物,这是让作者颇费斟酌的。
总起来看,对一些相对次要或者边缘化的人物,用名字谐音方式突出其某方面的特征,以方便读者阅读,而最主要、最关键的人物,则较少给人以谐音双关方面的联想,力图以人物自身的言行来展示出形象的立体性,这是作者在处理数以百计的人物时,采取的一种基本策略。诸如王熙凤、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等主要人物,我们很难从谐音中找到某方面的符号性特征,道理正在此。当然,即便在某些场合,脂砚斋评语对有些人物的名字给出了意义的指向,比如把元、迎、探、惜谐音为“原应叹息”,但这种带有倾向的抽象阐释之意义,并不能涵盖自然生命的渐次推进。也即,从作为起点意义的元春,到阶段性的迎春和探春,再到“三春去后诸芳尽”的惜春这一过程。当然,更不能涵盖在错综复杂的社会关系中的每一个饱满的人物形象。甚至是,理解人物命名时,即便撇开具体人物的言行,仅仅是在抽象层面因谐音而引发一种符号式把握,对有些人物也是不能作简单化处理的。比如“秦可卿”,究竟是“情可亲”还是“情可轻”,或者是“情可倾”乃至“情可清”,从清代开始直到今天,有过持续的争议。
所以,理解人物从形象本身的具体言行出发,即便某些人物的姓名谐音给人以意义的指向,但仅仅把这种谐音作为理解的一个侧面,并通过自己阅读的具体感受,努力发现这一侧面所涵盖的以及不能涵盖的其他方面,这才是阅读伟大作品的正道。因为,相比揭示名字的符号性功能来说,对人物具体形象的真切感受,才是更为重要的。只有这样,才能避免理解人物时陷入简单粗暴的教条主义泥潭。
此外,金陵十二钗判词,对所涉人物的未来命运确实有相当的暗示作用,也是许多学者论及的话题。但这些内容,同样不应该构成我们理解作品的重点。或者说,当这些内容纳入我们视野时,应该反思其在作品中的复杂作用,而不是作简单的直线式判断。
其实,当作者安排贾宝玉通过梦幻方式进入太虚幻境翻看金陵十二钗册页时,那种由梦幻而来的不真切感,加上判词本身的暧昧性,以及作为感知者的贾宝玉尚处在年幼时的理解力,都妨碍了小说把这些暗示更清晰地透露给读者。作者这样来处理,固然可以用天机不可泄露来解释,但更重要的意义在于,作为年幼者的贾宝玉与作为过来者石头的叙事,如何在关于未来的不知与全知中达到平衡,并让读者也获得一种受制于生活感知的局限与超越这种局限的不同体验。这对曹雪芹来说,是一个较新的写作挑战。
因为,即使《红楼梦》的人物判词有意引导了读者朝向未来去猜想,得出一些所谓的“千里伏脉”的结论,但其中的一个关键问题也不能被忽视。即,通过设计判词来暗示人物命运,不能简单理解为是伏笔和照应的艺术构思,也应该意识到,这可能是作者受宿命论思想影响带来的一种艺术局限。所以,如果我们有意识地把这些判词纳入阅读的视野,当我们从小说的整体观着眼,当情节的走向与人物判词的暗示出现不一致时,这未必说明了艺术构思的不严谨,反而有可能说明,这是因为作者忠实了艺术自身发展规律,以及基于现实社会的多种制约因素,对问题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只有具备了这样的辩证眼光,我们才有可能摆脱阅读的教条主义的桎梏,也才能对判词的作用,有一种接近客观的正确理解。
有些红学家认为,第七十六回尤氏讲的笑话中,说“一家子养了四个儿子,大儿子只一个眼睛,二儿子只一个耳朵,三儿子只一个鼻子眼,四儿子倒是齐全,偏又是个哑巴”,是对贾氏祖先的无情讽刺,是在讽刺第二回冷子兴说的宁国府长子。上世纪50年代,针对《红楼梦》研究中出现的挖掘小说的“微言大义”现象,何其芳就曾提出过这样的批评意见:
如果《红楼梦》不是依靠它的正面描写,不是依靠它所描写的人物和事件来批判封建社会,而必须要读者从这一类地方来牵强附会地无中生有寻找它的批判性,那《红楼梦》还有什么价值呢?那就不是现实主义的杰作,而成为要人猜笨谜一样来猜测它的意思的荒唐无聊的东西。
这意见虽然是就如何揭示小说的批判价值而言的,而且是把对方的观点归属于资产阶级唯心论来加以整体批驳,有着那个时代话语方式的特定局限,但就立足正面描写来分析作品的这一基本意见并没有错,放到今天,仍是给人以启发的。(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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