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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是网络电影经历
十年发展的沉淀之年
2024年
也是网络电影通往下一阶段的
迈进之年
鉴往知来创作人才
一直是重中之重
见证革新
优秀作品诞生于不断求索
期待我们以全新的风貌
荐新光,影未来!
主办单位
1.指导单位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电视剧司
北京市广播电视局
2.主办单位
腾讯视频
3.联合主办单位
优酷、爱奇艺
4.支持单位
北京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
中国电视剧制作产业协会青年工作委员会北京电影学院中央戏剧学院
中国传媒大学北京师范大学
三大亮点
行业主管部门直接指导,引领网络电影发展新方向。
全面联动行业优质资源,聚焦青年电影人培养。
全面联动行业优质资源,聚焦青年电影人培养。
2024网络电影
创投新光计划征集公告
2024年网络电影创投新光计划启动项目征集!即日起至2024年7月15日24时,接受项目申报,欢迎广大创作者及项目方踊跃参投!
项目申报专属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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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题方向
申报作品应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审美趣向,聚焦“新时代的主流网络电影”内容方向,鼓励创作者们进行具备时代性和当下性的内容创作表达,鼓励在以下方面表现突出的网络电影项目积极申报:
(1)扎根现实,具有情感共鸣性
秉承现实主义原则,主题价值积极向上,选题与故事价值观表达符合主流审美,主题呈现具有共通性、时代性和当下性,能有效与当下大众建立认同与共鸣。
(2)类型融合,带来观影新鲜感
鼓励不同题材类型相互交融,鼓励创作者们从新闻事件、当下热点、传统文化、历史人物、文学作品中汲取创作灵感,进行复合类型影片创作,给观众提供更多观影选择和新鲜感。
(3)创新表达,具备艺术表现力
鼓励原创选题及创新视角,注重艺术表现和新技术应用,通过创新型的故事切入角度和创作手法,为大众提供新颖的主题立意、故事情节、和角色塑造,通过创新技术应用拓展网络电影在内容和形式上的创作边界。
申报条件
(1)申报项目应为“网络电影”作品,以网络视频平台为主发行阵地,成片时长不低于70分钟。
(2)个人及公司均可申报,申报者必须为所提交项目的剧本版权所有人或者版权所有人代表。
(3)申报项目应处于未开机拍摄阶段,可以为完成融资或完成部分融资。
(4)申报阶段最低创作要求为完成剧本万字大纲,要求申报者有能力及条件在9月15日终评启动前完成完整剧本创作。
(5)主创团队不限制国籍及年龄,但申报项目应为华语项目。
(6)申报材料清单:
必要材料
①项目申报表(故事梗概、导演简介、编剧简介、制片公司简介、总投资额、制片计划等,详见申报通道要求);
②详细故事大纲(3000字左右);
③万字大纲或完整剧本;
④项目策划方案PPT ;
⑤版权证明或承诺书。
辅助材料(非必要)
①概念海报;
②备案信息;
③片花及其他。
评选流程
(1)初评阶段
由专业内容评审团负责项目初选工作,从主题价值、剧作水平、可实操性等方面综合考量,以打分方式选出优秀项目(暂定30个)进入复评路演阶段。
(2)复评及中期路演阶段
由业内专家及知名创作者组成复评评审团,通过审阅项目资料、观评项目路演,以投票方式选出优秀项目(暂定15个),入围本届“网络电影创投新光计划”终选。
(3)终评及终极路演阶段
由数位行业大咖组成主评审,经由终极路演阐述和问答环节,结合终评评审团意见,评议并投票决出10部“2024网络电影创投新光计划优秀项目”,胜出项目可获得相应金额的奖金奖励。
入围须知
(1)初评入围结果拟定于8月公布,在此之前工作人员将以电话及邮件形式沟通,请保持联系方式准确,如有任何改变,请务必提前告知组委会。
(2)入围项目应积极配合活动组委会相关的筹备及评审工作,且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撤回已入选项目。
(3)入围项目至少有一位主创承诺全程出席网络电影项目创投新光计划的所有活动。若无项目代表出席,该项目的入围资格将被自动取消。
荣誉激励及扶持举措
荣誉名称:2024网络电影创投新光计划优秀项目
荣誉数量:10部
扶持举措:三家平台对于优胜项目,提供前期开发资金扶持30万/部,以及最低30%,最高100%的单项目制作资金扶持。
组委会联系方式
2024网络电影创投新光计划组委会
电子邮箱
tjgongzuoshi@tencent.com
联系方式
010-62671188-32186
声明
(1)所有创投项目需由拥有该项目合法权利的唯一授权代表提交,申报方及唯一授权代表有义务确保项目的原创性、合法性并完整拥有项目相关所有权、著作权等全部权利;
(2)申报方应确保已拥有提交项目的合法权益,同时确保所提交项目及相关信息不损害任何第三方权益;
(3)申报方应如实填写项目信息,确保提交资料的真实性;
(4)由以上原因产生的法律和经济责任,由项目申报方自行承担,如申报方因违反上述内容给活动或活动主办方造成任何损失的,申报方应当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名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支付经济赔偿金、出具书面致歉信及向公众平台公开道歉等;
(5)主办方及组委会有权将创投项目方的申请信息、项目图文资料及特别提供的素材资料和信息用于以下用途,包括但不限于:将资料和信息在网站、论坛、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上发布;以宣传资料的形式在路演现场发布;在项目创投音、视频宣传资料中使用;
(6)评审时间如有调整,以活动公众号(公众号:新光计划)官方最新发布通知为准;最终入选影片数量,根据报名项目质量和能够评审出的符合要求的作品数量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