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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将针对超高清视听技术创新应用项目申报要求展开说明,助力超高清视听行业各单位申报项目。
支持内容
一是支持超高清视听技术与人工智能、XR虚拟制作、元宇宙、数字人、裸眼3D、VR/AR、5G/6G等技术融合创新应用的项目。
二是支持开展AIGC(人工智能生成内容)技术研究、推动生成式人工智能视听大模型训练、提高大模型对视听领域业务适配能力的项目。
三是支持推动高性能并行渲染技术、3D渲染、具备大规模高质量低延时渲染能力、支持多平台运行的项目。
四是支持国产化视听技术应用的项目,推动HDR Vivid、Audio Vivid、AVS2/AVS3等国产自主超高清视听技术的应用示范,推动无线网络智简传输、云化虚拟化等下一代网络核心技术的适配应用,增强无线网络对超高清视听新场景的支撑。
五是支持国产化软硬件设备研发应用的项目,推动国产化图形处理器芯片、全功能GPU芯片在图形图像建模、渲染等领域的适配应用,推动超高速传输接口芯片、8K超高清编解码芯片、8K超高清显示控制芯片、8K超高清三基色激光显示整机、国产超高清IP制播设备及视音频制作软件工具的研发应用,实现高分辨率、高动态范围、宽色域、高帧率的高保真视频图像再现。
六是支持推动超高清轻量化制作技术应用的项目,支持软件化、云化的超高清轻量化制作技术和制播方式落地应用,支撑专业制播机构超高清轻量化制播系统建设,提升超高清内容制作效率、降低制作成本。
支持金额
根据项目的技术创新性、示范效果、应用推广性、项目规模,以及获得专利、软著及省部级奖项数量综合评定。按照单个项目不超过总投资的30%的比例进行奖励。
分为三个等次:
一类项目支持金额不超过300万元/个,二类项目支持金额不超过200万元/个,三类项目支持金额不超过100万元/个。
申报要求
申报主体:在北京市注册的国家级实验室、国家广电总局(重点)实验室、北京市智慧广电实验室、广播电视台、融媒体中心、高校科研院所以及视听技术企业等。
申报项目:
●具备创新性、示范性、可推广性,原则上应于2023年1月至2024年9月期间在北京市范围内建设完成并投入实际运行和使用,产生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超高清与新技术融合创新项目须在科技创新、应用创新、服务创新等取得重大突破,总体技术水平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接近或达到国际国内领先水平,推动行业高质量创新性发展作用显著。
●超高清轻量化制作技术应用项目须基于软件化、云化方式构建,具备云导播、云图文、云收录、云分发等系统功能,支持4K超高清转播能力。
申报材料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三证合一的机构只提供营业执照)。
(2)申报项目应填写《2024年北京市支持超高清视听产业发展(超高清视听技术创新应用方向)项目申报书》,申报书应以数据、事实为主要依据,满足专项资金类型要求。
(3)能够证明项目总投资额的相关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
(4)材料初审通过后由申请机构提交纸质申请材料。纸质申报材料统一使用A4纸双面打印,装订后加盖骑缝章。申报材料提供1份正本、2份副本,副本可以由正本复印,正本与副本发生矛盾时,以正本为准。
申报时间
2024年8月1日起至2024年9月30日止,申报机构须在规定期限内登录线上申报系统(系统网址另行公布)提交电子版申报材料,具体详情请关注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官网。
点击下方链接,了解详情。
https://gdj.beijing.gov.cn/zwxx/tzgg2/202407/t20240708_374107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