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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将针对超高清视听产业生态集群建设项目申报要求展开说明,助力超高清视听行业各单位申报项目。
支持内容
重点支持中国(北京)高新视听产业园、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超高清示范园等产业园区建设,鼓励支持国家级视听产业园和北京新视听艺术园区等产业生态集群通过构建超高清视听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实施新型产业孵化器项目,实现超高清视听产业规模快速增长。
支持金额
根据产业集群项目的建设投入和发展规模等综合评定,按照单个项目不超过总投资的30%比例进行奖励。
分为三个等次:
一类项目支持金额不超过300万元/个,二类项目支持金额不超过200万元/个,三类项目支持金额不超过100万元/个。
申报要求
申报主体:在北京市依法注册登记,具备一定的资源汇聚能力和经济实力的广播电视机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或其他具有产业园区运营管理能力的法人机构。
申报项目:在北京市范围内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集聚一定数量的广播、电视、电影和录音制作业类型企业,且该类企业总产值应达到一定规模。
申报材料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三证合一的机构只提供营业执照)。
(2)申报项目应填写《2024年北京市支持超高清视听产业发展(超高清视听产业生态集群建设方向)项目申报书》,申报书应以数据、事实为主要依据,满足专项资金类型要求。
(3)能够证明项目总投资额的相关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
(4)材料初审通过后由申请机构提交纸质申请材料。纸质申报材料统一使用A4纸双面打印,装订后加盖骑缝章。申报材料提供1份正本、2份副本,副本可以由正本复印,正本与副本发生矛盾时,以正本为准。
申报时间
2024年8月1日起至2024年9月30日止,申报机构须在规定期限内登录线上申报系统(系统网址另行公布)提交电子版申报材料,具体详情请关注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