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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

来源:光明网2021-12-24 1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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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简称《办法》)于2021年5月25日起施行。《办法》要求,直播营销平台应建立健全账号及直播营销功能注册注销、信息安全管理、营销行为规范、未成年人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个人信息保护、网络及数据安全管理等机制、措施;明确从事直播营销活动的自然人应年满十六周岁的年龄限制,以及直播营销行为8条红线。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表示,《办法》旨在规范网络市场秩序,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新业态健康有序发展,营造清朗网络空间。

《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

[ 责编:孔繁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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